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2條 法規: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22條 本規則施行前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辦理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得繼續辦理動力小船駕駛訓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