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11 / 200 頁
  1.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36條 參與興建、營運交通建設之申請人,應於前條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備妥資格文件、土地使用計畫、興建計畫、營運計畫、財務計畫及其他公告規定資料,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43條 …、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主管機關得為下列處理:一、限令定期改善。二、逾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停止其興建或營運一部或全部。三、受停止興建或營運處分六個月以上仍未改善者,廢止其興建或營運許可。前項之處理於情況緊急,遲延…
  3. 行政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第8條 行車人員經派任後,應依下列規定期限定期實施體格檢查:一、駕駛人員每年至少檢查一次。但年逾六十歲者,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二、行控人員每年至少檢查一次。三、前二款以外之行車人員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除前項定期檢查外,鐵路機構認…
  4.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所定一定期限,由主管機關於公告徵求民間機構投資興建或營運時一併公告之。
  5.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施工進度嚴重落後,係指未於興建、營運之約定期限內完成工程,或依客觀事實經主管機關認定顯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工程者。
  6.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限令民間機構定期改善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民間機構:一、缺失之具體事實。二、改善缺失之期限。三、改善後應達到之標準。四、逾期不改善之處理。主管機關應依所發生缺失對交通安全之影響…
  7.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主管機關應限期令民間機構繼續興建或營運,其仍未改善者,應限令定期改善。
  8. 行政鐵路法 第29條 地方營、民營鐵路之興建,經核准備案後,應依所定期限,將左列文書,送請交通部立案,發給執照,方得施工。未依核定期限申請立案者,應由交通部廢止其籌辦,並報請行政院備案:一、路線實測平、剖面圖及說明。二、各項工程與機車車輛圖式…
  9. 行政鐵路法 第40條 …危險物品之排除、鐵道淨空安全與器材備置。鐵路機構應按應變計畫定期實施演練,並作檢討及改善。交通部鐵道局得就鐵路機構所訂應變計畫之內容及定期與不定期演練情形予以查核,如認為辦理不善,應命其限期改善。鐵路機構辦理第一項通報時…
  10. 行政鐵路法 第41條 交通部鐵道局應定期及不定期,派員檢查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之工程、材料、營業、運輸、財務、會計、財產實況及附屬事業之經營等情形;必要時,得命其提出有關文件、帳冊,如認為辦理不善或缺失,應命其限期改善,必要時應停止其部分或…
  11. 行政鐵路法 第56-4條 …鐵路機構應對行車人員之技能、體格及精神狀態,施行派任前檢查、定期檢查及臨時檢查;經檢查不合基準者,不得派任。已派任者,應暫停或調整其職務。前二項鐵路從業人員及行車人員之定義、應實施之訓練、技能檢定、體格與精神狀態檢查、實…
  12. 行政鐵路法 第67條 …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核定期限開工、竣工。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或第四十四條之一準用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應報告而未報告。三、違反第三十四條或…
  13. 行政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18條 各交通主管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依本辦法規定,對大眾運輸業者進行稽查或考核,其所提供大眾運輸工具未依本辦法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者,依本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14. 行政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19條 …,應保持輔助設施穩定及安全運轉。三、設施維護:大眾運輸業者應定期檢查及維修輔助設施,並隨時更換老舊損壞之設施,及維持其功能及有效性。四、緊急狀況處理:大眾運輸業者,應訂定大眾運輸工具及場站之緊急狀況處理程序,且納入無障礙…
  15.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費徵收辦法 第4條 …者,以一個月計收。第一項所定收費計算基準,交通部每三年應至少定期檢討一次。
  16.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費徵收辦法 第5條 …費數額等,寄送各使用人核算確認後辦理申報。使用人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限辦理申報者,徵收機關得逕予核定其應收使用費數額,並通知使用人依限繳納使用費。
  17. 行政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13條 …機構及交通部備查。前項起造人、申請人、工程主辦機關或行為人應定期根據監測結果作成監測報告,送鐵路機構及交通部備查。
  18. 行政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20條 鐵路機構應對依本辦法申請許可案件進行列管,並定期巡查鐵路兩側禁建及限建範圍,作成紀錄。如有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者,應即通知交通部。
  19. 行政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15條 …取追繳作業費用。徵收機關或營運單位得依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於一定期間內應行補繳之通行費,合併於同一書面通知補繳,並收取一筆作業費用。第一項之平信通知,徵收機關或營運單位於徵得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同意後得以電子郵件代替。
  20.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申請人領取立案執照後,應於執照所定期限內開工、竣工,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得已之情事不能依限開工、竣工時,應於限期未滿前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敘理由,請予延期。公路主管機關認有變更工程計畫之必要而影響原定時限時,應另行核定施…
  21.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輪渡改建為永久橋樑,或將公路、隧道、橋樑提高工程標準時,得規定期限通知原經營人辦理,並准其合併原投資予以收費。原經營人不願繼續投資時,應由公路主管機關自行投資辦理,並得依法繼續收費。原經營人未收回之投資應由政府予以補償。
  22. 行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8條 …核及機構長官核定後,應通知其請病假治療;逾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期限而未痊癒,且符合前項規定者,應由服務機構主動辦理其命令退休。
  23. 行政交通部公路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 第6條 該管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沒入車輛或物品之違規案件,均應於規定期限內裁決,並於裁決確定後三個月內公開拍賣之,其不適合公開拍賣或公開拍賣無人應買且不繼續拍賣者銷毀之。前項情形該管公路監理機關應將預定公開拍賣或銷毀之日期、時間、…
  24.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4條 …貼期限最長一年,於預算額度內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四、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小客車租賃業商業同業公會、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及相關工(協)會,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
  25.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1條 …,補貼期限最長一年,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前項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資。違反者,主管機關應收回補貼之利息。主管機關得對第一項之融通貸款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協…
  26.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2條 …舶與乘客保險費(依停航期間占全年度比例折算)、船舶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與臨時檢查所進行維修之費用、一般員工基本工資及船員最低月薪資。三、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含小三通固定貨運航線):自配合政府政策停航之日起,至中華民國一…
  27.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3條 …予以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二年,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前項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資。違反者,主管機關應收回補貼之利息。主管機關得對第一項之融通貸款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協…
  28. 行政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第4條 …依前項規定辦理時,對具有動力之維修工程車及車輛調動機,應分級定期辦理檢修,並將其檢修規定報請交通部鐵道局備查。
  29. 行政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第7條 機車檢修,分為定期檢修及臨時檢修兩種。
  30. 行政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第8條 機車之定期檢修分為四級;其各級檢修工作重點如下:一、一級檢修:以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就有關行車主要機件之狀態及作用施行檢修。二、二級檢修:以清洗、注油、測量、調整、校正、試驗,用以保持動力、傳動、行走、軔機、集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