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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進口貨物原產地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 行政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第1條 本認定標準依關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 行政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第4條 進口貨物原產地由進口地關稅局認定之。原產地認定有疑義時,進口地關稅局得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提供產地證明文件或樣品。前項所稱產地證明文件,包括交易文件、產製該貨物之原物料或加工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納稅義務人未依第一項期限提供…
  4. 行政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第4-1條 原產地認定過程中,納稅義務人依關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請求貨物主管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者,應通知進口地關稅局,進口地關稅局接到通知時,應將樣品及相關資料送相關機關或專業機構協助認定。進口地關稅局於接獲貨物主管機關或專…
  5. 行政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第4-2條 進口地關稅局應自貨物申報進口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原產地之認定。前項認定期間,得因查核需要予以展延二個月,但以一次為限,並應將展延事由通知納稅義務人。
  6. 行政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第11條 自低度開發國家進口之原產貨物,申請優惠關稅者,進口時應檢具原產地證明書,並應符合下列運輸規定:一、自出口國直接運達中華民國。二、為過境或暫時儲存倉庫之目的,須自另一國家轉運者,該轉運貨物在轉運期間除卸貨、再裝貨外,不得從…
  7.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8.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5條 …、免稅放行。前二項行李物品屬隨身攜帶之單件自用行李物品或合於關稅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貨物,並屬於准許進口類者,其價值不受本辦法有關限額之限制,並得免辦輸入許可證。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行李物品屬於應施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
  9.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8條 …行李物品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十五日內報關,逾限未報關者依關稅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前項不隨身行李物品進口時,應由旅客本人或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報關業者填具進口報單向海關申報,除應詳細填報行李物品名稱、數量及價值外,並…
  10.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9條 …境旅客攜帶自用家用行李物品以外之貨物,以廠商名義進口者,應依關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填具進口報單,辦理報關手續。入境旅客攜帶貴重物品或屬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及農業科技園區事業之貨樣、機器零件、儀器、原料、工具、物料…
  11.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11條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家用行李物品進口,除關稅法及海關進口稅則已有免稅之規定,應從其規定外,其免徵進口稅之品目、數量、金額範圍如下:一、酒類一點五公升(不限瓶數),且以年滿十八歲之旅客為限。二、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
  12.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12條 …之繳納,自稅款繳納證送達之翌日起十四日內為之,屆期未繳納者依關稅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13.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13條 應徵關稅之行李物品,其完稅價格應依關稅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核定。依關稅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核定其完稅價格時,海關得參照下列價格資料核估之:一、財政部關務署蒐集之合理價格資料。二、根據國內市價合理折算之價格資料。三、納…
  14.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17條 …,或以書面聲明放棄;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個月;屆期未辦理者,依關稅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處理。
  15. 行政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6條 …限補件或補件不全。二、假設性或仍在設計中之虛擬性貨物。三、依關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五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處理中之相同或類似貨物。四、與因稅則號別爭議進行行政救濟程序中之相同或類似貨物。五、廢料或其他經…
  17. 行政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8條 …審結果,應俟貨物進口並經進口地海關核定該貨物之稅則號別後,依關稅法有關行政救濟程序規定辦理。
  18. 行政業者使用自備封條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3條 …。但依第九條核准委託加工運回之汽(機)車,不在此限。四、實施關稅配額之貨物。五、採取特別防衛措施之貨物。六、輸往課稅區之應課貨物稅之貨物。七、輸往課稅區展覽之物(貨)品。八、其他經海關公告不適宜彙報之貨物。自由港區事業經…
  20.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6條 …料、物料及半製品價格之餘額。自由港區事業之貨物輸往課稅區時,關稅之課徵,依下列原則辦理:一、經加工、製造之產品輸往課稅區,按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依運出港區時形態之完稅價格,扣除區內附加價值後課徵。但未依規定檢具…
  2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16-1條 …由原自由港區事業賠償或調換者,該項賠償或調換進口之貨物,免徵關稅。前項申請應檢附之文件及核辦方式,準用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22.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23條 …機關核定之翌日起停止自用機器、設備之進儲。二、籌設期間減免之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應予補徵。但於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核定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原貨復運出口者,不在此限。三、前款貨物於辦理相關稅費補徵或復…
  23.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27條 …絕簽名蓋章者,應記明其事由。海關查核(驗)貨物或提取貨樣準用關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24.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第28條 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事業之貨物通關及管理,依關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25. 行政關務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期間職務有變動時,同官稱之前後試用年資得合併計算,如不在同一關稅機關者,應向原機關調取試用成績考核紀錄,合併計算其試用成績,送銓敘機關審查。本條例施行前,依海關人員任用升遷辦法規定試用人員,具有法定資格於本條例施行後仍在…
  26. 行政關務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十一條所稱未經考試及格者得繼續任原列職務官稱至離職為止,係指關稅機關於本條例施行前依海關人員任用升遷辦法進用之職員,未經考試及格現仍在職者,得以原任資位階次比照現行關務人員職務稱階表,繼續任同一官稱之職務至離職為止。
  27. 行政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商店銷售貨物予出境或過境旅客,其免稅範圍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關稅部分:依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免徵關稅。二、貨物稅部分:依貨物稅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免徵貨物稅。三、營業稅部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
  29.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4條 物流中心不得進儲下列物品:一、關稅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二、槍械、武器、彈藥及爆炸危險物。三、毒品、管制藥品。四、舊車零組件、廢鐵、廢五金、有害事業廢棄物、醫藥報廢物及其他廢料。五、管制輸入貨品。六、動物活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