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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7條 強制工作受處分人,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2.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3條 …犯罪紀錄:(一)歷次裁判摘要或紀錄。(二)歷次執行刑罰及保安處分紀錄。(三)撤銷假釋或緩刑紀錄。四、教化矯治處遇成效:(一)累進處遇各項成績。(二)個別處遇計畫執行情形。(三)參與教化課程或活動、職業訓練及相關作業情形。…
  3.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12條 假釋案件經法務部不予許可時,監獄應速將處分書交由受刑人親自收受,並製作書面文件供受刑人簽名及載明收受日期。
  4. 行政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16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及被管收人之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5. 行政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訂定之。
  6. 行政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2條 感化教育作業,應斟酌受處分人之處分期間、興趣、健康、知識、技能及出院後之謀生需要定之。
  7. 行政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3條 受處分人之作業時間,應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酌定之。
  8. 行政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6條 受處分人之作業成績特別優良者,除給與勞作金外,得酌給獎金。
  9. 行政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7條 受處分人因作業受傷罹病或致死亡者,酌給撫慰金,其辦法另定之。
  10. 行政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8條 受處分人死亡時,其勞作金或撫慰金,應交付本人之最近親屬。
  11.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第9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請求自費於機關內延醫診治之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2.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3.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健康資料調查辦法 第10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健康資料調查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4.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就醫經濟困難處理辦法 第6條 …容人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除,無可供扣除之款項,由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命收容人於三十日內償還,屆期未償還者,得移送行政執行。
  15.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就醫經濟困難處理辦法 第8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於就醫時有經濟困難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6.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作業勞作金給與辦法 第10條 …三條修正施行前,得準用監獄行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強制工作受處分人關於作業收入之分配方式,於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五十七條之一修正施行前,得準用監獄行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17.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作業勞作金給與辦法 第11條 有關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勞作金之計算及給與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8.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施以隔離保護辦法 第15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感化教育受處分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隔離保護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9.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57條 …適治療,治療期間之長短或方式應遵循醫師之醫囑或衛生主管機關之處分或指導,且應對於其攜帶物品,施行必要之處置。經衛生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通知罹患傳染病之受刑人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治療者,監獄應即與治療機構協調戒送及戒…
  20.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90條 監獄對受刑人處分或管理措施之執行,不因提起陳情或申訴而停止。但監獄於必要時,得停止其執行。
  21.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93條 …以書面或言詞向監獄提起申訴:一、不服監獄所為影響其個人權益之處分或管理措施。二、因監獄對其依本法請求之事件,拒絕其請求或於二個月內不依其請求作成決定,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三、因監獄行刑之公法上原因發生之財產給付…
  22.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1條 …正情形,自補正之次日起算。審議小組屆期不為決定者,視為撤銷原處分。
  23.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7條 …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五、申訴人非受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相對人,或非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請求人。六、監獄已依第九十三條第三項為停止、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管理措施之決定或執行,或已依其請求或申…
  24.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8條 審議小組認申訴有理由者,監獄應為停止、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管理措施之決定或執行,或依受刑人之請求或申訴作成決定。但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處分或管理措施。審議小組認申訴無理由者,監獄應為駁回之決定。原處分或管理措施所憑理由雖…
  25.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09條 …督機關。監督機關收受前項決定書後,應詳閱其內容,如認監獄之原處分或管理措施有缺失情事者,應督促其改善。申訴決定書附記提起行政訴訟期間錯誤時,應由監獄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申訴決定書未依第二項…
  26.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11條 …監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下列各款訴訟:一、認為監獄處分逾越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之範圍,而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且非顯屬輕微者,得提起撤銷訴訟。二、認為前款處分違法,因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有…
  27.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18條 …一百十五條第一項陳報假釋之決議,應為許可假釋或不予許可假釋之處分;如認原決議所載理由或所憑資料未臻完備,得通知監獄再行補正,其不能補正者,得予退回。經法務部不予許可假釋之處分案,除進級者外,監獄應逾四月始得再行陳報。但該…
  28.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20條 …出監前,發生重大違背紀律情事,監獄應立即報請法務部停止其假釋處分之執行,並即提報假釋審查會決議後,再報請法務部廢止假釋,如法務部不同意廢止,停止假釋之處分即失其效力。受刑人不服停止假釋處分時,僅得於對廢止假釋處分聲明不服…
  29.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21條 受刑人對於前條廢止假釋及第一百十八條不予許可假釋之處分,如有不服,得於收受處分書之翌日起十日內向法務部提起復審。假釋出監之受刑人以其假釋之撤銷為不當者,亦同。前項復審無停止執行之效力。在監之復審人於第一項所定期間向監獄提…
  30. 行政監獄行刑法 第131條 …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復審。五、復審人非受第一百二十一條處分之當事人。六、原處分已撤銷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