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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 第17條 …營者應將日常支出專戶及急難支出專戶之年度決算書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年度結束後五個月內將查核報告書併同決算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日常支出專戶及急難支出專戶年度決算書應以現金基礎編製,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
  2.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1條 …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一)最近一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二)本條例修正施行後六個月內之財務預測,並經會計師核閱。(三)分期提撥計畫及自行編製之預估現金流量。二、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
  3.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36-1條 …營者應將日常支出專戶及急難支出專戶之年度決算書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年度結束後五個月內將查核報告書併同決算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第二項備查經營者提撥各季管理費總額之資訊公布於該…
  4.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2條 …三十六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未將管理費專戶年度決算書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報請備查。
  5. 行政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12條 …會追認。前項決算金額在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者,得委請會計師簽證。
  6. 行政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11條 …關備查。前項決算金額在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者,得委請會計師簽證。
  7. 行政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30條 …會應依核定開發計畫內容規劃、設計及監造,依法須由相關工程技師簽證者,並應委由合格之相關工程技師簽證;其設計書圖及工程預算,並應於計算負擔總計表報核前,送請各該工程主管機關核定,始得發包施工。各該工程主管機關為前項核定時,…
  8.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40條 …請書或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內簽名,並由登記機關指定人員核符後同時簽證。前項登記義務人未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提出下列身分證明文件:一、外國人應提出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二、旅外僑民應提出經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中央地…
  9.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41條 …同一,且其所蓋之印章相同。四、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經依法由地政士簽證。五、登記義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並親自到場。六、登記義務人依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
  10.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78條 …月一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檢附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之建物標示圖辦理登記者,不在此限。
  11.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78-1條 …物標示圖,應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辦理繪製及簽證。前項建物標示圖,應記明本建物平面圖、位置圖及建物面積確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建物起造人…
  12. 行政地政士法 第16條 …項。六、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七、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八、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13. 行政地政士法 第19條 地政士符合下列各款規定,得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簽證人登記,於受託辦理業務時,對契約或協議之簽訂人辦理簽證:一、經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者。二、最近五年內,其中二年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地政士執行業務收入總額達一定…
  14. 行政地政士法 第20條 地政士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申請簽證人登記;已登記者,廢止其登記:一、經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撤回推薦者。二、曾有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因簽證不實或錯誤,致當事人受有損害者。三、曾依第四十四條規定受申誡以上處分者。
  15. 行政地政士法 第21條 地政士就下列土地登記事項,不得辦理簽證:一、繼承開始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之繼承登記。二、書狀補給登記。三、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為共有土地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之登記。四、寺廟、祭祀公業、神明會土地之處分或設…
  16. 行政地政士法 第22條 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作為簽證基金。地政士…
  17. 行政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地政士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申請簽證人登記時,應備具下列書件,向開業登記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書。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四、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繳納簽證…
  18. 行政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簽證人登記申請案件,其經審查合於規定者,應予建檔、製作簽證人名簿,及將簽證人名簿函送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請人所屬地政士公會及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並得依其申請,…
  19. 行政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地政士辦理簽證案件時,應建立契約或協議簽訂人基本資料,其項目如下:一、姓名。二、出生日期。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四、戶籍地址。五、通訊地址及電話。六、印章款及簽名款。
  20. 行政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三、受託日期。四、申請日期。五、受託案件辦理情形。地政士辦理簽證案件者,應將前條所定基本資料事項,列入前項業務紀錄簿應載明之事項。
  21.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2條 …簡稱全國聯合會)應於金融機構開設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簽證基金專戶,儲存地政士簽證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22.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3條 地政士辦理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身分為真正,始得為之,其因簽證不實或錯誤造成當事人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地政士有本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情事者,廢止其簽證人登記,並送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法懲戒。
  23.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4條 當事人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應先向簽證人請求,其未能完全賠償部分,得備具下列書件,向全國聯合會申請代為支付:一、申請書。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三、受損害之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四、未能完全賠償之證明文件。…
  24.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全國聯合會應組成簽證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掌理事項如下:一、關於本基金與其孳息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二、關於本基金代為支付之核議事項。三、簽證保證金退還之核議事項。四、本基金管理經費之審議。五、關於簽證人投保簽證…
  25.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通費。二、行政工作人員之薪資。三、管理及總務之支出。四、辦理簽證人責任保險投保支出。五、其他有關必要之支出。
  26.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合會應於十五日內償付當事人。本會為前項審查時,應通知當事人及簽證人列席說明。
  27.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全國聯合會依前條規定代為支付後,對簽證人行使求償權時,得先與簽證人進行協商,並得酌情允許其分期給付,協商結果應作成紀錄。
  28.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19條 簽證人未發生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由本基金代為賠償情事,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於事實發生屆滿五年後,得由本人或其繼承人備具申請書、原因證明文件,向全國聯合會申請無息退還所繳納之簽證保證金:一、依本法第十五條因自行停止執…
  29. 行政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第19-1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簽證作業試辦要點規定完成登記之簽證人,全國聯合會應通知其於三個月內補繳簽證保證金差額新臺幣十萬元,於限期內補繳者,視為已辦理簽證人登記;逾期未補足者,由全國聯合會函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
  30.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或同意書內簽名,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人員核符後同時簽證,或證明書、同意書經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者,免予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