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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協調、督導及管理。(十)其他有關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事項。二、漁船科:(一)特定、娛樂漁業漁船建(改)造與本國籍漁船輸出入之管理及督導。(二)特定漁業漁筏管理業務之協調及督導。(三)特定漁業經營許可及證照之管理。(四)漁業…
  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第7條 …與。(五)遠洋漁業相關政策、法令及計畫之推動執行。(六)遠洋漁船海難通報及地方協調。(七)遠洋漁業巡護計畫之協調及執行。(八)遠洋漁業一般性違規處分及突發事件之協調。(九)其他有關國際漁事工作及遠洋漁業管理事項。二、遠洋…
  3.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第13條 …業開發中心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漁業訓練科:(一)漁船船員教育、年度訓練工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委辦訓練業務規劃、管理及督導。(三)委辦機構種子師資培訓。(四)訓練教材編審、講師審核及課程規劃。(五)教學實…
  4.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使領館、代表機構或指定機構首長之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一、漁船及船員在國外漁業基地作業之輔導及管理。二、漁船船員在國外漁業基地福利工作之推動。三、漁船漁獲物轉載、運銷等漁業文件之簽發事項。四、漁業財團法人、漁業團體、漁…
  5. 行政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 第3條 …之救助,以保險事故發生時,持有有效且未於處分收回執行期間內之漁船船員手冊,在中華民國籍漁船,實際在海上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業從業人,或具有漁會甲類會員資格,未搭乘船筏於沿岸,包括岸際、潮間帶,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從業人為被保…
  6. 行政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難或被扣滯留國外,或經本部漁業署認定有必要遣返者:漁民本人或漁船船主。請領人申請救助金,應於自保險事故發生日起二年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請領人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文件(如附件二),依下列規定提出並轉送本部漁…
  7.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2條 漁船之建造、改造、租賃、輸入與經營漁業種類之許可及漁業證照之核發,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娛樂漁業管理辦法、漁業權登記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8.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3條 …。二、漁業種類:指漁業證照登記之主漁業,不包括兼營漁業。三、漁船滅失:指漁船解體、沉沒、擱淺、毀損、失蹤。四、汰建資格:指下列資格之一:(一)漁業人原有漁船滅失繳銷漁業證照後,經核准取得建造相同噸數漁船,以汰換原有漁船,…
  9.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4條 …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核發漁業證照:一、取得以汰建資格新建之漁船經營漁業。二、經核准以新建總噸位一千五百以上之漁獲物運搬船經營漁業。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之漁船經營漁業。四、以承受或租賃他人之漁船經營漁業。五、經核准…
  10.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6條 承受他人漁船申請核發漁業證照者,應於航政機關辦妥船舶所有人變更後一個月內辦理。
  11.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7條 …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附證明文件申請變更登記。漁業人、漁船船名或經營漁業種類變更時,應重新申請換發新照。
  12.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8條 漁船滅失後,漁業人應檢附證明文件、航政主管機關註銷船籍之證明文件及原領漁業證照,申請註銷漁業證照。漁船被沒收、沒入或出售國外者,由主管機關逕予註銷漁業證照。
  13.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9條 漁業人取得汰建資格後不建造新船者,得以其他現有漁船申請變更經營與汰建資格相同之漁業種類。現有漁船依前項規定以汰建資格變更經營漁業種類者,得申請該船原經營漁業種類之汰建資格。
  14.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9-1條 …漁業種類為拖網或刺網者,得申請與鮪延繩釣或延繩釣相同規模級別漁船互換經營漁業種類;反之亦然。前項互換經營漁業種類,其漁船汰舊噸數不相等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保留或補足汰舊噸數:一、拖網或刺網現有漁船之汰舊噸數大於鮪延繩釣或延…
  15.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0條 …,得直接申請變更經營漁業種類:一、珊瑚、採貝介類、潛水器漁業漁船變更經營拖網、刺網以外之其他漁業。二、一支釣、曳繩釣以外之其他漁業漁船變更經營一支釣或曳繩釣漁業。三、鮪延繩釣漁業漁船變更經營延繩釣漁業。以汰建資格申請建造…
  16.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1條 …變更經營漁業種類者,二年內不得再申請變更經營漁業種類。輸入之漁船不得申請變更經營漁業種類。但以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輸入之漁船,得依前二條之規定辦理。
  17.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2條 特定漁業漁船、專營娛樂漁業漁船與漁業權漁業用漁船相互變更或兼營規定如下:一、特定漁業漁船除不得兼營漁業權漁業外,得申請變更經營或兼營其他類別漁業。但鯖鰺圍網漁船、漁獲物運搬船不得申請其他類別漁業。二、專營娛樂漁業漁船不得…
  18.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3條 特定漁業漁船、專營娛樂漁業漁船、漁業權漁業用漁船得相互汰建。專營娛樂漁業漁船與漁業權漁業用漁船汰建為特定漁業漁船時,不得經營珊瑚漁業、採貝介類漁業、潛水器漁業、拖網漁業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限制之漁業種類。
  19.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4條 漁業人以一艘以上漁業種類相同之漁船汰建資格申請建造新船,其汰舊噸數小於新建漁船噸數時,應補足汰舊噸數。但建造完成後經丈量差額未滿一噸時,免補足。汰舊噸數超過新建漁船噸數一噸以上之賸餘汰舊噸數,自核准保留賸餘汰舊噸數之日起…
  20.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條 漁業人建造漁船或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汰建資格申請漁船變更經營漁業種類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規模為總長度二十四公尺以上之漁船者,應取得至少一艘總長度二十四公尺以上且一百噸以上相同漁業種類漁船汰舊噸數;建造漁船者,建造完成…
  21.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1條 漁業人取得十五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噸漁船之汰建資格,且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前申請建造者,得建造規模為總長度十五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噸相同漁業種類之漁船,且建造完成後總長度不得超過二十公尺。
  22.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2條 漁業人建造鰹鮪圍網漁船於中西太平洋海域作業者,其漁船規模分下列級別:一、第一級:總長度八十公尺以上且總噸位二千以上。二、第二級:總長度五十公尺以上未滿八十公尺且總噸位七百以上未滿二千。三、第三級:總長度未滿五十公尺且總噸…
  23.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3條 漁業人建造魷釣漁船,應取得一艘魷釣漁船之汰建資格,不適用第十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八項及第十五條第二項有關補足及保留賸餘汰舊噸數之規定,且建造完成後總噸位不得超過一千五百。
  24.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4條 …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後安放龍骨或建造達類似安放龍骨階段之下列漁船,應符合二○○七年漁業工作公約附錄三之起居艙規定(以下簡稱起居艙規定):一、總長度二十四公尺以上之漁船。二、總長度未滿二十四公尺,且從事遠洋漁業之漁船。漁船…
  25.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5條 申請建造符合起居艙規定之漁船,其下列空間之噸位,免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補足汰舊噸數:一、駕駛室位於上甲板者:上層建築(如附圖一)。二、駕駛室位於上甲板上方第一層甲板(以下簡稱該層)以上者:該層以上之上層建築(如附圖二)。…
  26.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6條 以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一百漁船汰建資格,建造符合起居艙規定之總長度二十四公尺以上且總噸位一百以上未滿二百之漁船者,免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總長度二十四公尺以上總噸位一百以上漁船汰建資格。前項建造之漁船,依第十四條第…
  27.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6條 …洋相關國際漁業組織海域取得遠洋漁業作業許可之延繩釣或鮪延繩釣漁船,不得以不同國際漁業組織名單漁船相互汰建。
  28.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7條 漁船經核准改造致增加噸數者,應補足之汰舊噸數準用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規定。但因下列情形之一所增加之噸數免補足,且日後申請汰建資格時,不納入汰舊噸數之計算:一、裝設減少航行阻力、增加船體浮力、穩定度,以提升安全性之結構物。二…
  29.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8條 申請汰建資格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原有漁業證照。二、汰舊漁船之船籍註銷證明文件。三、漁船滅失之證明文件,或經專案核准輸出鰹鮪圍網漁船證明文件。四、符合第三條第四款所定金門馬祖漁船變更為貨船者,需檢附航政機關之相關證書。…
  30.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9條 汰建資格自漁船滅失之日起三年內有效。但於下列期間內申請漁船解體,並於核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解體者,不在此限:一、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七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汰建資格自漁船解體滅失之日起十五年內有效。二、中華民國一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