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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 13 頁-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4條 船長應將男女乘客分艙安置。但有眷屬同行者,得共用同一房艙。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5條 船上禁止乘客進入之處所及不可接近或觸摸之設備,應有顯明之標示。船舶在裝卸貨物時,各貨艙口及吊貨機附近,應禁止乘客進入。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8條 …生設備。五、火警巡邏、消滅火災。六、指定艙面工作人員負責召集乘客,並注意下列事項:(一)警告乘客。(二)檢視各乘客之救生衣是否穿著正常。(三)集合並引導乘客至其應在之位置。(四)指導乘客行動並於通道及梯道上維持秩序。(五…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9條 船長應於開航後向乘客宣達安全須知。國際航線貨船兼搭載乘客者,船長應於開航後,領導各級船員指導乘客演練救生、消防一次,並應將演練時間、地點及情形,記載於航行記事簿。第一項安全須知應包括應急必要措施、集合位置及救生衣用法等事…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0條 貨船非領有有效之中華民國貨船搭客證書,不得搭載乘客。其證書格式依附表二規定。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2條 貨船經航政機關檢查搭客設備合格者,應按該船所有供乘客用之固定舖位或座位,核定乘客定額。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3條 航政機關依前條核定乘客定額後,應即簽發中華民國貨船搭客證書,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安全設備證書或船舶檢查證書之有效期間。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4條 未滿一歲之兒童,不計入乘客定額。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5條 乘客房艙或設備有變動而影響乘客定額時,船舶所有人應自變動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航政機關申請換發中華民國貨船搭客證書。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37條 中華民國貨船搭客證書及乘客配置圖,應懸示於船上顯明之處。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42條 非中華民國貨船由中華民國國際港口搭載乘客發航者,應經航政機關之核准。航政機關為前項之核准時,應查驗該船貨船搭客證書,除該船貨船搭客設備之規定與中華民國規定相同或互相承認者外,應由航政機關另行查驗。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條 …艙組員:指由航空器使用人或機長指定於飛航時,在航空器內從事與乘客有關安全工作或服務之人員。但不能從事飛航組員之工作。十二、飛航手冊:指經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核准或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備查之手冊,其內容…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5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航空器起飛前確使所有乘客知悉下列事項:一、禁菸告知。二、電子用品使用限制之告知。三、座椅安全帶繫緊及鬆開之說明。四、緊急出口位置。五、救生背心位置及使用方法。六、氧氣面罩位置及使用方法。七、供乘客個別及共…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6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組員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時,告知乘客繫妥安全帶或肩帶。飛航中遭遇亂流或緊急情況時,組員並應告知乘客採取適當之行動。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航空器起飛後,即使繫安全帶指示燈號已熄滅,組員仍應立即告知乘客於就座時繫…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8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於營運規範內訂定乘客隨身行李計畫,該計畫應包括各航空器型別之隨身行李件數、重量、尺寸及相關控管作業,並報請民航局核准。乘客隨身行李應置於乘客座椅下或客艙行李櫃內,以避免滑動或掉落,並不得阻礙緊急裝備之取用及…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9條 …為避免航空器飛航或通訊遭受干擾,航空人員、航空器上工作人員或乘客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二項公告之限制規定使用個人電子用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50條 航空人員、航空器上工作人員或乘客於航空器內吸菸者,機長應報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依本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規定處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5條 飛機乘客於客艙內或上、下飛機時,航空器使用人不得進行加油作業。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有合格之人員能在旁待命,提供緊急逃生及疏散之指令及引導。二、飛機上飛航組員及地面加油人員已建立雙向通訊管道。直昇機乘客於客艙內或…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7條 …高度一萬呎至一萬三千呎間飛航時,應攜帶足供全體組員及十分之一乘客於此艙壓高度飛航超過三十分鐘以上之飛航部分使用之氧氣量。二、航空器於壓力高度一萬三千呎以上飛航時,應攜帶足供飛航全程全體組員及乘客使用之氧氣量。加壓航空器攜…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客艙組員座椅應接近緊急出口位置並貼近於客艙地板。年滿二歲以上乘客搭乘航空器時,航空器使用人應為其配備具安全帶之座椅或臥舖,供其於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中使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該座椅應經民航局或其他國家之民航主管機關核…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7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明確標示並告知乘客下列訊息:一、繫妥安全帶、留置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23條 …備,並符合第七十七條規定供應氧氣。該配送設備之單元數目應超過乘客及客艙組員座椅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加壓飛機於飛航高度高於二萬五千呎以上飛航時,每一駕駛員操作席位應裝置快速戴上式氧氣面罩。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8條 …不在此限。航空器使用人應將前項客艙組員人數訂定於營運規範內。乘客登機與離機時,航空器使用人應留置符合第一項規定之客艙組員於客艙內執行安全相關事宜。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依第一項派遣之客艙組員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或機長指示時,應…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1條 …座位數超過四十四座,於營運前或航空器經相關修改後,應以實機作乘客緊急撤離演練一次。但該航空器取得型別檢定時,已由原航空器製造廠完成九十秒內緊急撤離驗證者,得以實機作無乘客參與之部分緊急撤離演練,且應於十五秒內完成。三、年…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3條 …載客座位數超過六十座。裝置前項駕駛艙門之飛機,其駕駛艙門應於乘客登機完畢艙門關妥後至艙門開啟乘客下機前之期間,保持關妥及上鎖位置。但航空器使用人或民航局許可進入駕駛艙之人員於需要進出時,不在此限。裝置第二項規定駕駛艙門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6條 …訓練計畫,使相關工作人員熟知預防措施及技巧,處理航空器載運之乘客、行李、貨物、郵件、裝備、商品及供應品遇有任何破壞或其他有礙飛航安全行為時之突發狀況。前項訓練計畫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判斷任何事件之嚴重性。二、組員通訊…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8條 …物,應即向當地民航主管機關報告。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貨物、行李、乘客經安全檢查後,始得裝載於航空器。
- 行政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 第2條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對乘客及載運貨物或行李之損害賠償額,除法律別有規定或特別契約另有約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前項特別契約應以書面為之,其約定之損害賠償額不得低於本辦法所定之標準。
- 行政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 第3條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依本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對於每一乘客應負之損害賠償,其賠償額依下列標準。但被害人能證明其受有更大損害者,得就其損害請求賠償:一、死亡者:新台幣三百萬元。二、重傷者: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前項情形…
- 行政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 第4條 …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一千元。二、隨身行李:按實際損害計算。但每一乘客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