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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就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具國內外再利用技術可行性之實廠實績者,應共同檢具含相關佐證資料之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一式十份,向本部提出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之申請。無實績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共同檢具試驗計畫申請文件一…
  2.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前條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前項第三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
  3.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第六條第一項試驗計畫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前項第三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
  4.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者,由本部核發再利用許可,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包含許可函及審定之申請文件,許可函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名稱及地址。二、再利用機構名…
  5.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之產品者,其再利用許可之許可期限以五年為限,其餘以三年為限。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於許可期限屆滿日前之四個月至六個月間,得向本部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再利用許可期限依前項規定辦理。未於期間內提出申請者,本部得逕予駁回。再利用許可…
  6.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再利用許可或試驗計畫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重新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申請再利用許可,或依第八條規定申請試驗計畫:一、事業廢棄物種類、名稱或屬性變更。二、事業廢棄物實際再利用總數量逾再利用總數量百分之十。三…
  7.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再利用許可有下列各款之一變更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檢具相關資料共同向本部申請變更:一、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再利用數量。二、事業廢棄物進廠管制方式或允收標準。三、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量。四、再利用流程或設施。五、再利用作業…
  8.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再利用許可或試驗計畫有下列各款之一異動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自事實發生次日起三十日內,共同檢具相關資料送本部備查:一、事業名稱或地址、再利用機構之名稱、地址或負責人。二、清除方式。三、清除機構。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
  9.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下列申請文件一式五份,向本部提出申請: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包括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清除計畫及再利用計畫。四、…
  10.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試驗計畫執行期間,本部依第二十二條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追蹤查核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情形,有要求應改善事項而未改善。三、再利用機構主要生產設施已搬遷,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之事實。
  11.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由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下列方式為之:一、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二、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
  12.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事業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或三方共同簽訂契約書。前項契約書應於許可期限內妥善保存,並自許可期限屆滿後留存三年,以供查核。再利用機構及合法運輸業…
  13.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事業對於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
  14.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對於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紀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申報:一、屬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申報。二、非屬前款所定事業,應依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申…
  15.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本部並得要求再利用機構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一、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應逐項申報其再利用產品名稱。二、各項再利用產品之產量、銷售對象、證號、地址、…
  16.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本部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追蹤查核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情形,或要求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提供再利用有關資料及說明,其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7.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再利用機構終止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共同向本部申請廢止再利用許可。再利用機構暫停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達一個月以上者,應於滿一個月後十五日內,檢具下列相關資料送本部備查:一、現場已無再利用廢棄物貯存及再…
  18.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令其停止收受事業廢棄物,並限期改善:一、再利用產品規格不明、品質未符合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附表所定再利用管理方式或再利用許可規定。二、再利用用途、再利用作業期程或再利用產品項目…
  19.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取得再利用許可之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本部得廢止再利用許可:一、申報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二、未依再利用許可規定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經本部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三、有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未重新申請許…
  20.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本部得委託相關機構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技術轉移及其他相關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21.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2條 …)土地所有權人意願調查。(三)評估公益性及必要性。(四)召開事業計畫公聽會。(五)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六)辦理變更、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七)範圍邊界分割測量。(八)建築改良物禁止事項之報核及公告。(…
  22. 行政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42條 …管機關備查。前項成果報告應記載事項及資料如下:一、緣起。二、事業計畫概述。三、徵收範圍、土地權屬及其面積。四、辦理經過:(一)計畫書撰製及審核。(二)公告、通知及異議處理。(三)各項補償費發放情形。(四)抵價地申請、核定…
  23. 行政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 第3條 …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所定情事申請測繪成果資料者,經內政部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得免徵規費。
  24. 行政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 第4條 …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所定情事申請測繪成果資料者,經內政部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得減徵規費。
  25.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3條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放租對象者,得予出租。但法令另有規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應收回者,不再出租。
  26. 行政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第6條 …復耕,且位屬依災後重建相關法律公告之災區範圍內,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國有耕地有提供受災農民耕作必要者,得優先於前項第二款至第七款對象辦理放租。同一筆耕地,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同一順序有二以上之申請人同在受理申請…
  27.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8條 …力、郵政電信、瓦斯、水圳、堤堰、鐵路交叉道、公共汽車站等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聯繫,取得協議,修築計劃報經核定後,各該事業附設於道路範圍內之設施,必須配合道路修築計劃辦理。
  28. 行政市區道路條例 第27條 …施作工程有挖掘市區道路之必要者,該項工程主管機關(構)、管線事業機關(構)或起造人應向該管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繳交許可費。但為維護生命、財產、公共安全之必要,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者,得事後補行申請。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為…
  29.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二、於近岸海域從事土石或礦物資源之採取工程。三、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或焚化廠之興建、擴建工程。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認定。
  30.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一、開發利用:於規劃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需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興辦事業計畫許可。(二)需取得土地使用主管機關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之許可。二、工程建設:於施工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需取得雜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