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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 200 頁-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9-1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前,經核准籌設之申請經營觀光旅館且未具興辦事業計畫之業者,已於期限內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取得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核發用途為觀光旅館之建造執照,或供作觀光旅館使用之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者,並已於…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者於籌設中變更籌設面積,應報請交通部核准。但其變更逾原籌設面積五分之一或交通部認其變更對觀光旅館籌設有重大影響者,得廢止其籌設之核准。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者,其建築物於興建前或興建中變更原設計時,應備具變…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者於籌設中經解散或廢止公司登記,其籌設核准失其效力。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於籌設中轉讓他人者,應備具下列文件,報請交通部核准:一、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副本。三、轉讓人之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四、受…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者籌設完成後,應備具下列文件報請交通部會同警察、建築管理、消防及衛生等有關機關查驗合格後,發給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及觀光旅館業專用標識,始得營業:一、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申請書。二、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及竣工…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評鑑基準及等級區分標識,由交通部觀光署依其建築與設備標準、經營管理狀況、服務品質等訂定之。觀光旅館業應將第一項規定之等級區分標識,置於受評鑑觀光旅館門廳明顯易見之處。觀光旅館業因事實或法律上原因無法營業者,應於事實發生…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觀光旅館業應對其經營之觀光旅館業務,投保責任保險。責任保險之保險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總…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觀光旅館業之經營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代客媒介色情或為其他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之行為。二、附設表演場所者,不得僱用未經核准之外國藝人演出。三、附設夜總會供跳舞者,不得僱用或代客介紹職業或非職業舞伴或陪侍。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轉讓。觀光旅館業將其觀光旅館之全部建築物及設備出租或轉讓他人經營觀光旅館業時,應先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申請交通部核准:一、觀光旅館籌設核准轉讓申請書。二、有關契約書副本。三、出租人或轉讓人之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3條 …築物經法院拍賣或經債權人依法承受者,其買受人或承受人申請繼續經營觀光旅館業時,應於拍定受讓後檢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及所有權狀,準用關於籌設之有關規定,申請交通部辦理籌設及發照。第三人因向買受人或承受人受讓或受託經營觀光旅…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觀光旅館業不得將其客房之全部或一部出租他人經營。觀光旅館業將所營觀光旅館之餐廳、會議場所及其他附屬設備之一部出租他人經營,其承租人或僱用之職工均應遵守本規則之規定;如有違反時,觀光旅館業仍應負本規則規定之責任。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6條 觀光旅館業參加國內、外旅館聯營組織或委託經營管理時,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後,檢附契約書等相關文件報交通部備查。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39條 觀光旅館業之經理人應具備其所經營業務之專門學識與能力。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觀光遊樂業,指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5條 觀光遊樂業之設立、發照、經營管理、檢查、處罰及從業人員之管理等事項,除本條例或本規則另有規定由交通部辦理者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其權責劃分如附表。交通部得將前項規定辦理事項,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其委任時,應…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6條 觀光遊樂業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應符合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並以主管機關核定之興辦事業計畫為限。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9條 經營觀光遊樂業,應備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籌設;其有適用本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必要者,得一併提出申請,經核准籌設後,報交通部核定。一、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書。二、發起人名冊或董事、監察人名冊。三、公司章程或發起人會議紀錄…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約書影本。二、轉讓人之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三、受讓人之經營管理計畫。四、其他相關文件。觀光遊樂業除前項情形外,原申請公司於興建前或興建中經解散、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者,其籌設之核准及興辦事業計畫之核定即失其效力。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觀光遊樂業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除全部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外,不得分割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觀光遊樂業將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全部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他人經營時,應由雙方當事人備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觀光遊樂業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經法院拍賣或經債權人依法承受者,其買受人或承受人申請繼續經營觀光遊樂業時,應於拍定受讓後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及所有權證明文件,準用關於籌設之有關規定,申請主管機關辦理籌設及發照。第三人因向買…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觀光遊樂業參加國內、外同業聯營組織經營時,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後,檢附契約書等相關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地方主管機關為前項備查時,應副知交通部觀光署。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觀光遊樂業經營下列觀光遊樂設施應實施安全檢查:一、機械遊樂設施。二、水域遊樂設施。三、陸域遊樂設施。四、空域遊樂設施。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遊樂設施。前項檢查項目,除相關法令及國家標準另有規定者外,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觀光遊樂業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操作,並應設置合格救生人員及救生器材。觀光遊樂業應對觀光遊樂設施之管理、維護、操作、救生人員實施訓練,作成紀錄,並列為主管機關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項目。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36條 觀光遊樂業應就觀光遊樂設施之經營管理與安全維護等事項,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查並作成紀錄,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第五日前,填報地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必要時得予查核。地方主管機關督導轄內觀光遊樂業之檢查報表彙整,於一月…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六、觀光遊樂業基本資料表。七、原依法核准經營文件。八、經營管理計畫。
-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42條 …專用標識,應繳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前項本規則施行前已依法核准經營之觀光遊樂業,申請核發觀光遊樂業執照,免繳;其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之地址變更而申請換發觀光遊樂業執照者,亦同;觀光遊樂業專用標識型式經本規則修正變更之申…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5條 保險人對於下列事項不負賠償責任:一、因被保險人經營或兼營非保險單所載明之業務,或執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或從事非法行為所致之賠償責任。二、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被…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28條 …,而經保險人定期催告,仍不交付者。二、被保險人之大眾捷運系統經營權發生變動者。三、被保險人之大眾捷運系統經營機構,經府命令停業、解散或清算者。四、被保險人違背第十二條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者。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7-1條 …金;其基金來源如下: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四、本基金利息收入。五、其他收入。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其…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7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營運,應以企業方式經營,旅客運價一律全票收費。如法令另有規定予以優待者,應由其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
-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4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經營、維護與安全應受主管機關監督;監督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