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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6條 各服務事業已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本準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款、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對於監察人之規定,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
  2.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6-2條 …訊系統之從業人員,每年應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資訊安全宣導課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訂定並定期檢討資訊安全自律規範。
  3.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6-3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公司治理主管應取得律師、會計師執業資格或於證券、金融、期貨相關機構或公開發行公司擔任法務、法令遵循、內部稽核、財務、股務或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二、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
  4.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5.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9條 …同時以副本通知被取得股份之公司外,被取得股份之公司之股票已於證券交易所上市者,並應以副本通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並應以副本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前項副本通知事項,於完成傳輸…
  6.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10條 取得人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之申報及公告案件,主管機關得委託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
  7.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6-2條 …定辦理:一、公司治理主管應取得律師、會計師執業資格或於保險、證券、期貨、金融相關機構或公開發行公司擔任法務、法令遵循、內部稽核、財務、股務或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二、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
  8. 行政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第14條 …資訊。四、重大或有事項。五、重大期後事項。六、持有票券及有價證券之名稱、數量、成本、市價(無市價者,揭露每股淨值)、持股或出資比例、設質情形及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七、其他重要事項或有助於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允當表達之…
  9.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5條 …用保護基金償付案件終結。三、因行使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所承受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對於違約證券商或期貨商之權利而受讓財產逾新臺幣五千萬元。四、進行團體仲裁或團體訴訟。五、依本法第十條之一或第十條之二規定辦理之訴訟事件。六…
  11.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8條 保護機構對於受理本法第二十八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之團體仲裁及訴訟案件,應就受理類別、範圍、作業流程、執行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訂定案件處理辦法,並申報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12.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12條 …達新臺幣五十億元時,保護機構應即函報本會並將已提撥超過十年之證券商、期貨商之名單及其歷年提撥之金額彙整併同報會。保護機構為前項函報後,若保護基金因本法第二十一條及其他重大事件致基金淨值未達新臺幣五十億元時,保護機構應即函…
  13.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18條 有公司法第三十條、證券交易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期貨交易法第二十八條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六十八條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保護機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雇人,其已充任者,解任之。
  14.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19條 …一條由主管機關指派之非捐助人代表,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業務部門之主管職務者。二、證券、期貨或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薦任職以上…
  15.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0條 …經理人,除不得有第十八條所定情事外,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三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業務部門之主管職務者。二、證券、期貨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證券、期貨或金…
  16.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1條 …及經理人,應於就任一個月內將所持有公開發行公司及未公開發行之證券商及期貨商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保護機構申報。前項股票持有人,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上年底之持有情形。第一項之人持有之股票,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
  17.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2條 …及受雇人應為專任,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兼任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證券商、期貨商或他業兼營證券、期貨業務者之任何職務或名譽職位。
  18.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5條 …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直接或間接從事有價證券或期貨之交易。二、對非依法令所為之查詢,洩漏職務上所獲悉之秘密。三、與業務有關人員有款項、有價證券之借貸情事。四、對於職務上或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
  19.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三、發行人:指辦理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四、公開發行:指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
  20.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3條 保險業得購買國內公開發行但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簡稱未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以下簡稱未上櫃)之有價證券種類如下:一、股票。二、有擔保公司債。三、最近一年內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公司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可轉…
  21.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4條 保險業得購買國內私募有價證券之種類如下:一、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股票。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有擔保公司債。三、最近一年內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普通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四、證券投…
  22.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5條 保險業購買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五款之有價證券,其投資條件及限制如下:一、除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外,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信用評等等級,須經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twA-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或…
  23.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6條 保險業購買第三條及第四條之有價證券,其投資比率及總額應分別併計入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及第二項規定之限額。保險業購買第四條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保險業購買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四條…
  24.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7條 …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未達法定標準者,其購買第三條及第四條之有價證券,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發行人,須最近二期不同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年化稅後淨利均為正。二、第三條第一項第…
  25.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8條 保險業投資第三條及第四條有價證券前,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購買該等有價證券之處理程序,報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時亦同。前項處理程序,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一、投資方針及策略。二、權責單位及授權範圍。三、風險監控管理措施。外…
  2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向特定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應依本準則規定之內容編製投資說明書;於國外向特定人私募基金者,應依私募地區之法令規定辦理,不適用本準則。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條 …他人誤信之情事。投資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投資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投資說明書之封面應以顯著方式刊印投資風險警語;基金以外幣計價者,應註明基金計價之幣別。信託業兼營…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4條 投資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如下:一、基金概況。二、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主要內容。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概況。四、投資風險揭露。五、受益憑證轉讓之方式及限制。六、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計價之幣別,且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該幣別為之。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三、基金投資:至少應包括基金投資之方針、範圍及決策過程、基金經理人之姓名、主要經(學)歷、權限及基金運用之限制。基金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