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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 165 頁-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辦理、專案核准或輔導農業發展計畫所需之農業設施,其面積及高度,得依其計畫核定之。
-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劃設之農產專業區符合下列條件者,其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與興建之種類、面積、高度及申請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面積達二十五公頃以上,且現況農業生產使用比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其界址…
-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14條 …規定之限制:一、具農產品產、製、儲、銷實績。二、配合政府政策發展農業。申請設置前條第一項第六款農糧剩餘資源循環設施,經檢具經營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專案核准,得不受下列規定限制:一、設置農業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設施所…
-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27條 本辦法所稱綠能設施,指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前項綠能設施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於農業用地:一、結合農業經營。二、減緩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農業用地地層持續下陷。三、避免受…
-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33條 …改善或廢止其許可時,應一併通知能源主管機關依電業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糧食,指稻米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糧食;所稱農戶耕地,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之耕地可供糧食生產者。
-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二、承受耕地區位分析。三、經營類目與當地直轄市、縣(市)農業發展關係。四、經營目標、策略、實施方法、期程及整體規劃事項。五、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敘明承受該耕地後適法使用之方式。六、…
-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及利用內容。二、試驗研究用地區位分析。三、試驗研究類目與農業發展之關係。四、試驗研究目標、實施策略、期程及整體規劃事項。五、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敘明承受該耕地後適法使用之方式。六、…
-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9條 …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登記機關應於土地登記簿註記「本筆土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申請許可承受」;於該土地移轉予自然人時,應於登記完畢後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10條 …書內容,有下列各目情形之一:(一)經營類目未符合當地農業經營發展需要。(二)經營利用計畫書之內容顯不合理。(三)與承受耕地之必要性顯不相當。五、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未於農業經營利用計…
- 行政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第11條 …前項經費如有不足,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設置之農業發展基金相關經費項下勻支,或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酌予補助。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1條 為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因應農業國際化及自由化,促進農地合理利用,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產銷,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條 …各項作業。十八、農業推廣:指利用農業資源,應用傳播、人力資源發展或行政服務等方式,提供農民終身教育機會,協助利用當地資源,發展地方產業之業務。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8條 …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地區,應至少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當地發展情況作必要之修正。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維護農業發展需要,應配合國土計畫之總體發展原則,擬定農業用地需求總量及可變更農地數量,並定期檢討。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9-1條 …之維護,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據當地農業用地資源規劃與整體農村發展需要,徵詢農業用地所有權人意願,會同有關機關,以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等方式,規劃辦理農業用地開發利用。前項農業用地開發利用之規劃、協調與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12條 …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撥交第五十四條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農業發展基金,專供農業發展及農民福利之用。各目的事業相關法令已明定土地變更使用應捐贈或繳交相當回饋性質之金錢或代金者,其繳交及使用,依其法令規定辦理。但其土地如係農…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18條 …,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前項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其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五年始得移轉。但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不在此限。本條例…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3條 …施。前項方案、計畫之擬訂,應兼顧農業之生產、生活及生態功能,發展農業永續經營體系。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4條 …時得會同有關機關,指定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輔導業者設置各該業發展基金。前項基金之管理及運用,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指導及監督。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5條 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就農業資源分布、生產環境及發展需要,規劃農業生產區域,並視市場需要,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農產專業區內,政府指定興建之公共設施,得酌予補助或協助貸款。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5-1條 主管機關為發展農業科技,得輔導設置農業科技園區;其設置、管理及輔導,另以法律定之。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8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計畫,輔導農民或農民團體購買及使用農業機械,並予協助貸款或補助。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4條 …明文件,憑以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中央主管機關應視當地農業發展情況及所申請之類目、經營利用計畫等因素為核准之依據,並限制其承受耕地之區位、面積、用途及他項權利設定之最高金額。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7條 …移轉與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其符合產業發展需要、一定規模或其他條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二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之期間內,曾經有關機…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8-1條 …為非農業用地,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視都市計畫實施進度及地區發展趨勢等情況同意者,得依前項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54條 為因應未來農業之經營,政府應設置新臺幣一千五百億元之農業發展基金,以增進農民福利及農業發展,農業發展基金來源除捐贈款外,不足額應由政府分十二年編列預算補足。前項捐贈,經主管機關之證明,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免予計入當年度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