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23條 法規:農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農業生產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案、計畫,並督導實施。前項方案、計畫之擬訂,應兼顧農業之生產、生活及生態功能,發展農業永續經營體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