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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醫療法 第30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設立、組織及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民法之規定。醫療社團法人,非依本法規定,不得設立;其組織、管理、與董事間之權利義務、破產、解散及清算,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之規定。
  2. 行政醫療法 第31條 醫療法人得設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其設立之家數及規模,得為必要之限制。前項設立家數及規模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法人經中央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得附設下列機構:一、護理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二、關…
  3. 行政醫療法 第32條 醫療法人應有足以達成其設立目的所必要之財產。前項所稱必要之財產,依其設立之規模與運用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 行政醫療法 第38條 …土地稅及房屋稅之減免,依有關稅法之規定辦理。本法修正施行前已設立之私立醫療機構,於本法修正施行後三年內改設為醫療法人,將原供醫療使用之土地無償移轉該醫療法人續作原來之使用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次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
  5. 行政醫療法 第41條 醫療法人辦理不善、違反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予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或住院業務、命其停業或廢止其許可。醫療法人因其自有資產之減少或因其設立之機構歇業、變更或被廢止許可,致未符合…
  6. 行政醫療法 第42條 醫療財團法人之設立,應檢具捐助章程、設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前項醫療財團法人經許可後,捐助人或遺囑執行人應於三十日內依捐助章程遴聘董事,成立董事會,並將董事名冊於董事會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中央主管…
  7. 行政醫療法 第45條 …機關定之。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違反法令或章程,有損害該法人或其設立機構之利益或致其不能正常營運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其他董事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命令該董事暫停行使職權或解任之。前項董事之暫停行使職權,期間不得超過…
  8. 行政醫療法 第47條 醫療社團法人之設立,應檢具組織章程、設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前項醫療社團法人經許可後,應於三十日內依其組織章程成立董事會,並於董事會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登記,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9. 行政醫療法 第48條 醫療社團法人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如下:一、法人設立目的及名稱。二、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三、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姓名及住所。四、財產種類及數額。五、設立機構之所在地及類別與規模。六、財產總額及各社員之出資額。七、許可之年…
  10. 行政醫療法 第52條 …機關定之。醫療社團法人之董事違反法令或章程,有損害該法人或其設立機構之利益或致其不能正常營運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其他董事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命令解任之。醫療社團法人之董事會決議違反法令或章程,有損害該法人或其…
  11. 行政醫療法 第5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解散之:一、發生章程所定之解散事由。二、設立目的不能達到時。三、與其他醫療法人之合併。四、破產。五、中央主管機關撤銷設立許可或命令解散。六、總會之決議。七、欠缺社員。依前項第一款事由解散時,應報請中央…
  12. 行政醫療法 第83條 司法院應指定法院設立醫事專業法庭,由具有醫事相關專業知識或審判經驗之法官,辦理醫事糾紛訴訟案件。
  13. 行政醫療法 第88條 …畫。主管機關得依前項醫療網計畫,對醫療資源缺乏區域,獎勵民間設立醫療機構、護理之家機構;必要時,得由政府設立。醫事人員服務於醫療資源缺乏之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以下併稱偏遠地區)醫療機構,因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推動偏遠地區醫療…
  14. 行政醫療法 第90條 …畫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該計畫,就轄區內醫療機構之設立或擴充,予以審查。但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院之設立或擴充,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對於醫療設施過賸區域,主管機關得限制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之設立或擴充。
  15. 行政醫療法 第93條 …定門檻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設立醫療法人醫療機構,購置及使用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第一項所稱之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之項目及其審查及評估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醫療法 第98條 …專科醫師制度之改進。六、醫德之促進。七、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院設立或擴充之審議。八、其他有關醫事之審議。前項醫事審議委員會之組織、會議等相關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7. 行政醫療法 第99條 …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置醫事審議委員會,任務如下:一、醫療機構設立或擴充之審議。二、醫療收費標準之審議。三、醫療爭議之調處。四、醫德之促進。五、其他有關醫事之審議。前項醫事審議委員會之組織、會議等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
  18. 行政醫療法 第110條 …止開業執照處分者,其負責醫師於一年內不得在原址或其他處所申請設立醫療機構。
  19. 行政醫療法 第114條 …董事或監察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醫療法人經許可設立後,未依其設立計畫書設立醫療機構,中央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許可。其設立計畫變更者,亦同。
  20. 行政醫療法 第115條 …,於私立醫療機構,處罰其負責醫師。本法所定之罰鍰,於醫療法人設立之醫療機構,處罰醫療法人。第一項前段規定,於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處罰之行為人為負責醫師者,不另為處罰。
  21. 行政醫療法 第119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設立之醫療機構與本法規定不符者,應於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補正;屆期不補正者,由原許可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特殊情況不能於一年內完成補正,經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展延之。
  22.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7條 …訂、完成、解除或終止。二十四、員工退休金之相關資訊。二十五、設立或附設機構之財務資訊。二十六、重要組織之調整及管理制度之重大改革。二十七、因政府法令變更而發生之重大影響。二十八、其他為避免使用人之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告之…
  23.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所設機構負責人及會計主管或主辦會計為之。財務報表之編製,除設立當年度外,應採二年對照方式為之。
  24.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條 …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三、對醫療財團法人設立時之原始捐助金額達該醫療財團法人之創設基金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捐助人。四、醫療社團法人之出資額達該醫療社團法人登記總出資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社員。五、醫療法人之董…
  25.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6條 醫療法人應說明依法令規定設立或附設之個別醫院、診所及其他機構之簡明資產負債表、收支餘絀表或綜合損益表;其內容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6.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2條 …關(構)所附設之機構。(五)衛生所: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辦理各該轄區內有關衛生保健事項之處所。三、其他醫療機構:(一)捐血機構:指專門從事採集捐血人血液,並供應醫療機構用血之機構。(二)病理機構:指專門從事解剖…
  27.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捐血機構之設立,以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財團法人為限。捐血機構設置基準,規定如附表(八)。
  28.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3條 公立或法人所設醫院附設之門診部,屬醫院之擴充,應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規定辦理。前項門診部與醫院為同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者,無需另行請領開業執照;非屬同一行政區域者,應分別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請領開業…
  29.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6條 …院病床之登記,分許可床數與開放床數。前項所定許可床數,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規定。開放床數之登記,一般病床不得超過原許可床數;慢性呼吸照護病床及血液透析床合計數,不得超過一般病床之許可床數。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
  30. 行政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共同清除、處理機構得以下列方式設立:一、醫師公會:由醫師公會集合各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共同清除或共同處理其產生之醫療廢棄物。二、合作社:由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成立合作社,共同清除或共同處理其產生之醫療廢棄物。三、財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