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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6條 …規定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算。二、期貨信託事業設置分支機構者,為新臺幣三千元。三、期貨經理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應按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最低實收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算。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
  2.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相關機構共同訂定之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證券交易輔助人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第一項內部控制…
  3.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2條 …一年未曾受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依其章則所為停止或限制買賣之處置。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期貨商曾受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任一款之處分,且經主管機關命令其改善,於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
  4.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4條 …、同意主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對其財務、業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及就前揭機構之查核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之同意函。十、符合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十一、符合第十條規定之證…
  5.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5條 期貨商申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許可時,得同時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已取得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許可之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符合第十二條規定。如有不符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條件…
  6.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6條 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應載明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計畫及場地設備概況。二、載明分支機構經營證…
  7.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自主管機關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照:一、期貨商分支機構許可證照影本。二、辦理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經理人與業務人員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8.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1條 …券交易輔助業務,應於辦理業務變更登記後,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繳存營業保證金。其分支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亦應繳存營業保證金。前項證券交易輔助人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每一分支機構…
  9.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7條 …隨時供主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查核。前項憑證、單據、帳簿、表冊、紀錄、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之保存年限,依商業會計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10.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8條 主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對證券交易輔助人之業務、財務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查核。證券交易輔助人對於前項之查核,應提出說明及提供相關文件。
  11. 行政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34條 …易輔助業務者,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五千元。二、期貨商申請其分支機構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者,每增一分支機構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二千元。證券交易輔助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證照時,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一千元。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
  12.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3條 …業會計或內部稽核業務經驗合計三年以上,或於公務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擔任會計、審計相關職務合計三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科、系、組、所畢業,或取得專科以上學校同等學力證明。(二)…
  13.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4條 …、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徵信資料處理機構有逾期、催收或呆帳之紀錄。五、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六、曾受主管機關停止執行業務、除名或解職處分,其停止執行業務期間尚未屆滿,或除名、解職後未滿三年。七、無…
  14.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5條 …股票公開發行案申報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參加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進修機構所舉辦之會計或審計專業訓練課程七十五小時以上,及金融法令、財務、職業道德或法律責任等課程十五小時以上,且成績合格。前項應參加訓練之會計主管曾修畢會計、審計、…
  15.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6條 …會計主管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參加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進修機構所舉辦之會計、審計、財務、金融法令、公司治理、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三十小時以上;其中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為必要選修課程,至少應有三小時。二、本…
  16.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7條 …課程,除金融法令、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課程外,得以參加國外訓練機構舉辦之會計、審計、財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取代之。
  17.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8條 辦理本辦法所定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應依照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可並經核准。
  18. 行政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7條 …驗證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規定:1.我國政府機關。2.我國公營事業機構。3.外國政府機關。4.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5.於國外掛牌並依掛牌所在地規定,應揭露其主要股東之股票上市、上櫃公司及其子公司。6.受我國監理之金融機…
  19.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 第2條 …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業務應依本條例及銀行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金融機構辦理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業務,應分別適用本條例、信託法、信託業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相關規定。外匯存款專戶、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間之資金撥…
  20. 行政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事業之給付結算基金運用情形。六、與外國交易所、自律組織或其他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或備忘錄。七、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八、依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作成稽核報告陳核並通知監察人。九、…
  21. 行政證券交易所非股東董事監察人及非會員董事監事選任標準及辦法 第3條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曾擔任證券、期貨或金融相關機構經理或相當職位以上職務合計五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二、於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擔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講授證券、期貨、投資、財務金融、會計、審計、經…
  2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6條 …及護照影本外,均需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法定公證機關驗證。
  2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8條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起人應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基金管理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或金融控股公司,其所認股份,合計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十:一、基金管理機構:(一)成立滿三年,且最近三年未曾因資金管理業務受…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7條 信託業依本標準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應以機構名義為之。
  2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26條 …所載事項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同時申請分支機構協助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銷售及私募業務。
  2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3條 …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期貨信託事業得同時申請分支機構協助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銷售及私募業務;其申請許可及換發營業執照之文件及相關程序,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辦理。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6條 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之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分支機構協助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銷售及私募業務,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一、載明分支機構協助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銷售及私募業務決…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37條 …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換發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一、同業公會出具之分支機構經理人、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之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二、分支機構經理人、部門主管無本法第六十八條及第七十八條第三…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2條 …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期貨經理事業得同時申請分支機構協助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募集、銷售及私募業務;其申請許可及換發營業執照之文件及相關程序,準用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辦理。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5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一、營業滿一年。但因合併或受讓而設置分支機構,不在此限。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三、最近三個月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或證券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