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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4條 能源供應事業達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數量者,應按月於次月二十日前,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表格申報下列各款經營資料:一、購買數量:按能源種類及來源地區分別統計。二、生產數量:按能源種類統計;轉換者,應將初級能源…
  2. 行政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於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規定之數量者,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彙集當年能源查核制度、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前項申報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國有不動產依法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收益提撥辦法 第5條 …之用途,應以促進地方再生能源經濟、產業、永續教育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再生能源發展用途為限。
  4.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之審查、查核、評選及其他相關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委辦其他機關或機構辦理。
  5.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4條 …第五條規定申報之;事業登記所在地或分裝業營業場所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亦得要求申報之。前項分裝業營業場所,指實際從事液化石油氣灌裝之場所。液化石油氣零售業應於每月二十日前,將前一月之氣源流向供銷資料作成書表資料,備置於所…
  6.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8條 主管機關就液化石油氣業者申報或備置之氣源流向供銷資料,得以書面查核或進行實地查核。
  7.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9條 主管機關辦理本規則所定氣源流向供銷資料查核、桶裝液化石油氣灌裝銷售重量查核、零售價格資訊揭示之查核時,業者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前項查核以實地查核辦理時,主管機關得要求受查核之業者,預先準備帳籍憑證佐證資料;必要時,並得…
  8.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11條 主管機關得辦理優良液化石油氣業者評選,並依評選結果公布優良業者名單。
  9. 行政經濟部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研究管理與推動績效優良獎勵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執行機關為本部或所屬機關。
  10.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17條 …供電能後,得要求再生能源發電業出具與轉供電量相符且由標準檢驗主管機關核發之再生能源憑證,以供查核。
  11.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對於發電業與輸配電業所裝置之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得隨時派員查驗,發電業及輸配電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七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處罰。
  12.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3條 …業及輸配電業應定期檢驗及維護前項電業設備之項目及週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13.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4條 …緊急更換機制及備品數量等,本辦法施行前既設之電業設備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新設之電業設備應併同於申請電業竣工查驗時,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14.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5條 …辦法規定之電業設備檢驗及維護項目、設備數量、標準及週期送中央主管機關,併同申請電業竣工查驗進行核定。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於本辦法施行前既設之電業設備,其檢驗及維護項目、設備數量、標準及週期,應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之項目及週期…
  15.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6條 …於知悉該事由後一個月內提出延遲及後續檢驗維護說明,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定期檢驗及維護紀錄,得通知發電業及輸配電業申報或提供相關資料;必要時,得派員查核,發電業及輸配電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發電業及輸…
  16.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7條 …法修繕完畢者,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提出後續改善說明,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就其同一電業設備於同一年度修繕次數達三次以上,且致無法生產電能者,應於第三次修繕時起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及維護運轉計畫,其內容至少應包…
  17. 行政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主管機關依本辦法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
  18. 行政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第4條 …足時,應於當年三月底前就該年可能發生缺電之期間及缺電量,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之。
  19. 行政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第9條 電能供應事業實施限電時,應於每月初將上月實施限電情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令其隨時提出報告。
  20. 行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7條 …濟部公告之本國營業人為限。前項本國營業人,應向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識別標章,並將該標章張貼於其商品(服務)販售頁之明顯處。募集三倍券或接受捐贈三倍券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21. 行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10條 …領。二、無統一編號之營業人,得委託有統一編號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製類統一編號之商圈組織、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區)管理組織或受委託代表人、產業公(協)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持紙本三倍券向經濟部公告之金融機構兌領。三、…
  22.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4條 本中心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23.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5條 本中心創立基金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捐助之。本中心因業務有必要使用之國有不動產,以出租方式為之。租金之計收基準及優惠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前項租金,以不低於該國有不動產應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有關稅費計收。
  24.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7條 …,置董事七人至十五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由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一、政府機關或公民營交通事業機構相關業務人員。二、國內外對鐵道技術富有研究或經驗之專家、學者。三、社會公正人士。前項由主管機關遴聘之董…
  25.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8條 本中心置監察人二人至五人,由主管機關遴聘之,並得互選其中一人為常務監察人。監察人任期每屆三年,期滿得續聘。常務監察人應列席董事會會議;其未列席足以危害公益或本中心利益者,主管機關得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監察人之…
  26.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0條 …業人員之薪資、獎金、其他給與支給基準,經董事會決議後,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變更時,亦同。
  27.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1條 …計年度開始前,應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辦理。二、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將工作成果及決算提經董事會審定,並送請全體監察人分別查核後,報請主管機關辦理。依前項規定編製之年度預算書及決算書,須報請主管…
  28.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2條 …程之年、月、日。前項捐助章程之訂定及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後報主管機關許可。
  29.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3條 …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五、其他為利公眾監督之必要,經主管機關指定應予公開之資訊。
  30.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中心應建立人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