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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 196 頁-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23條 …管線之必要,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外緣敷設,敷設前,應事先以書面通知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異議時,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調;協調不成時,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先行施工,並應於施…
- 行政天然氣事業法 第25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為施工、檢測或維護管線之必要,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後,得進入或利用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但因災害、損壞或緊急事故發生時,不在此限。前項土地或建築物之暫時利用,不得破壞地形地貌及興建固定定著物;對因進…
- 行政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第6條 前三條之申報資料得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送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4條 …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組織執行任務情形,向自來水事業代表人提出書面報告。
- 行政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10條 …下列程序為之:一、依第八條規定之告知程序辦理。二、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13條 …止處理或利用。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需,經註明其爭議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因可歸責於自來水事業之事由,未為更正或補充之個人資料,應於更正或補充後,通知曾提供利用對象。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二條規定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應於開始施工七日前以書面為之,敘明水管或其他設備經過處所、預定興工與竣工期限、主辦單位及通訊地址。但因緊急措施而施工者,得以口頭通知之。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0-1條 用電場所裝有電動運輸工具充、換電設備者,應以書面或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輸配電業營業處所提報自主維護管理計畫。低壓(六百伏特以下)受電且契約容量未達五十瓩之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裝有…
- 行政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第8條 前條之審查,由中央主管機關以書面審查為之,必要時得進行現場查察或抽驗產品。
- 行政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第9條 …、偽造、變造或不完整。依前項規定駁回申請前,應附具駁回理由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限期陳述意見。
- 行政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業務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3條 …備查。未能於期間編具年報報請備查者,應於期限屆期二十日前,以書面方式敘明理由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間不得逾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前項年報應敘明該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證核發日期、該自用發電設備自用電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
- 行政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業務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4條 …備設置者應提供必要之協助。中央主管機關於執行查核業務前,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必要時,得邀集有關機關(構)、學者及專家協同辦理。
- 行政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業務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6條 …備設置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前項查核紀錄以書面通知受查核之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相關人員。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3條 年度考核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受考人,自次考核年度開始起執行;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核及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核,自本部或各機構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核應予免職或除名(解僱)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受考人員得在…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4條 …評,並報本部核定。各機構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得在接獲考核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詳敘理由,檢同證明文件,向本部提出申復,申復結果由本部核定執行。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支領月退休給與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3條 …退休機構或退休給與支給機關(構)得於申請人出境後一個月內,以書面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其入出境紀錄。申請人已在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仍應先返回臺灣地區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後,依本辦法辦理。但申請人在臺灣地區無受扶養人,且因罹患重病而…
- 行政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發布前已取得籌設許可、擴建許可,且就電協金相關事項另有書面規定者,從其規定。但仍應依本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九條規定辦理。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11條 …入義務裝置容量之履行成果。中央主管機關於執行查核業務前,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再生能源義務用戶;必要時得邀集有關機關(構)代表、學者及專家偕同辦理。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8條 …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情形而逾屆退日者,應於原因消滅後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構申請屆齡退休。前項人員均以其屆退日為退休生效日。但休職人員應以原因消滅並經權責機關(構)核准復職之日為其退休生效日。第一項人員…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7條 …款規定之服務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最後服務機構審定其年資及退休金。前項人員支領之退休金,應依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給與基準計算,其基數內涵以離職事由發生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支。…
- 行政輸配電業加強電力網成本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4條 …配電業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中央主管機關於執行查核業務前,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輸配電業;必要時,得邀集有關機關(構)、學者及專家偕同辦理。
- 行政輸配電業加強電力網成本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6條 …電業負責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前項查核紀錄以書面通知受查核之輸配電業及第四條第二項之相關人員。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及場所之民間檢查機構認可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申請後,經書面審查及實地查核合格者,應發給認可證明文件,其有效期限為五年。經認可之檢查機構於認可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限為五年。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69條 …復職時,除由原服務機關核明品績外,並須由在職高級職員三人出具書面證明,確為本人。未經補實人員離職後,不得請求復職。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61條 人員被控案件,主管人員應用書面發交被控人限期申辯,(普通以二十四小時為限)被控人應遵限具呈答覆,在未答覆前,不得將其停職,該主管員據覆後,應將關係文件,並該主管員意見,及擬議辦法,呈請鹽務總局核奪。但如案情重大,或事非虛…
- 行政鹽務人事規則 第164條 …軍法機關,認為有詢問原檢舉人必要時,得由本機關轉飭原檢舉人用書面具復核轉。
- 行政天然氣事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8條 …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認可為檢查機構者,應繳納下列規費:一、書面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二萬元。二、實地查核費:每件新臺幣二萬元。依認可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認可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展延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二萬元。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第8條 …業供應用戶天然氣所裝置之管線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並經事業與用戶書面約定者,得由用戶分攤部分之本支管敷設成本:一、申請裝設用戶之所在地區,尚未裝置本支管。二、本支管敷設成本經合理估計,於耐用年限內無法經由從量費回收。三、應備…
-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使用土地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10條 …規定請求徵收土地所有權,應於施工之日起至開始營運後一年內,以書面敘明不能為相當使用之理由,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
- 行政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3條 …於前項第二款期間編具年報報請備查者,應於期限屆期二十日前,以書面方式敘明理由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間不得逾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公用售電業未依前二項期間編具報表報請備查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善。第一項營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