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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無線電頻率應經主管機關指配,始得使用。但下列無線電臺或無線電設備使用之無線電頻率不在此限:一、工業科學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二、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三、業餘無線電臺。四、船舶無線電臺。五、航空器無線電臺。
  2.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14條 衛星陸地行動通信之陸地行動地球電臺,於必要時,得與衛星水上行動電臺及衛星航空行動電臺通信。
  3.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15條 船舶電臺於海岸電臺要求與其通信時,得以海岸電臺相同之無線電頻率及容許差度發射。
  4.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航空器電臺於遇險呼叫及搜救通信時,得依電聯會無線電規則第三十至第三十四章及第五十一章之規定,使用船舶通信用之無線電頻率。
  5.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17條 航空地球電臺得使用衛星船舶通信之無線電頻率,經衛星系統與公眾電信網路通信。
  6.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25條 …系統正常使用之可辨識非法使用無線電波訊息。三、於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之合法廣播電臺發射天線半徑內五個以上不同地點,測得非法使用無線電頻率與合法廣播電臺間之電場強度超過下列規定之一者:同頻超過三十四分貝微伏…
  7.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26條 …電場強度超過前條第四款規定者,認定為干擾。申請新設或遷移無線電臺,其電場強度超過前條第四款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命其使用者提出改善計畫。未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計畫者,主管機關駁回其申請。
  8.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32條 …則之水上行動業務及衛星水上行動業務之識別碼。用於唯一識別船舶電臺、船舶地球電臺、海岸電臺、海岸地球電臺或其他電臺。第一項其他可辨認之識別方法,指由電臺名稱、電臺位置、營運機構、正式登記標誌、飛行識別號碼、選擇性呼叫號碼或…
  9.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38條 數個電臺在共同電路內同時工作時,其為中繼電臺或使用不同無線電頻率並聯發射之電臺,每一電臺應發射各自識別信號或發射共同電路內所有工作電臺之識別信號。
  10.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39條 船舶通信及衛星船舶通信之所有船舶及船舶地球電臺,及與其通信之海岸電臺或海岸地球電臺,其識別信號應使用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
  11.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0條 船舶通信之識別,或以其他方式識別之電臺,或發射特性已刊載於國際文件中者,得免依國際呼號序列分配表分配。
  12.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1條 固定電臺使用二個以上無線電頻率時,每一無線電頻率得使用供該頻率單獨使用之個別識別信號。
  13.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2條 廣播電臺使用二個以上無線電頻率時,每一無線電頻率得使用供該無線電頻率單獨使用之個別呼號,或以報告地名與所用無線電頻率等適當方式之識別方法。
  14.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3條 陸地電臺使用二個以上無線電頻率時,每一頻率得使用個別識別信號。
  15.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4條 海岸電臺對每一頻率序列,應以使用同一呼號為原則。
  16.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5條 呼號之分配,依主管機關參照國際無線電規則所定之我國各類電臺呼號分配表,使用下列三部分:一、BAA-BZZ二、XSA-XSZ三、3HA-3UZ
  17.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6條 …信號相混淆之組合,或留供無線電通信簡語之組合:一、陸地與固定電臺:首二字元後再加一字母,或首二字元加一字母後再加不超過三個數字。固定通信以採用首二字元加一字母加二個數字之組合為原則。二、船舶電臺:首二字元加二個字母,或首…
  18.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8條 使用語音無線電通信,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識別之:一、海岸電臺:呼號,或海岸電臺所在地之地理名稱,並於其後加RADIO字樣或其他適當標識。二、船舶電臺:呼號,或船舶之正式名稱,必要時得以不與遇險、緊急及安全信號相混淆為條件,得…
  19.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49條 …設備時,應使用阿拉伯數字所構成之選擇性呼叫號碼,其呼號及海岸電臺識別號碼之組成如下:一、海岸電臺識別號碼,以四個數字組成。但不得以00(零零)開始。二、船舶電臺選擇性呼叫號碼,以五個數字組成。三、預定之船舶電臺群,以五個…
  20.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50條 船舶電臺選擇性呼叫號碼及海岸電臺識別號碼之指配應依下列規定:一、船舶電臺選擇性呼叫號碼及海岸電臺識別號碼,需用於船舶通信。二、選擇性呼叫系統符合電聯會無線電規則國際水上行動業務所使用選擇性呼叫系統時,應自獲得分配之國際序…
  21.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52條 軍事專用電信之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識別等有關電波監理業務,由國防部依實際需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施行之。
  22.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組成之通信網路。四、衛星行動通信網路:指由衛星系統與行動地球電臺或其他地球電臺間組成之通信網路。五、行動通信網路事業:指設置行動通信網路經營行動通信業務之電信事業。六、固定通信網路事業:指設置固定通信網路經營市內網路業務…
  23.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由一枚或數枚人造衛星及控制該衛星之設備所組成之系統。二、地球電臺:指在地球上與衛星系統間做無線電信號接收、處理、發射之電信設備。三、固定地球電臺:指須架設於地球表面固定地點,始可進行通信之地球電臺。四、行動地球電臺:指可…
  24.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條 …務。二、衛星行動通信業務。衛星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設置固定地球電臺,以經營國際、國內衛星小型地球電臺網路出租業務、衛星節目中繼業務或其他衛星電路出租業務。衛星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設置地球電臺、以經營國際、國內衛星行動電話業務…
  25.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系統架構、工作原理(含衛星系統特性說明)及國外衛星固定地球電臺及轉接設備。(二)衛星電波涵蓋我國地區之功率分佈。(三)工作頻段、頻寬、調變方式、空中介面規範及衛星行動地球電臺之特性說明。(四)系統服務品質。五、收費標準…
  26.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架構及工作原理(含衛星系統特性說明)。(三)衛星通信固定地球電臺特性(含無線電頻率規劃)及預定設置位置、數量(附內政部地政司發售之臺灣地區經建版五萬分之一地形圖1:1影印圖,並標示電臺位置及作業方位角、作業仰角及天線場形…
  27.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16條 …通信網路設備之設置地點及使用之頻率,應避免對其他合法使用中之電臺造成干擾。固定地球電臺之設置,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辦法之規定。
  28.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前項之指配頻率,衛星固定通信業務申請人得於申請架設固定地球電臺時再行提出。
  29.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1條 申請人架設固定地球電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衛星固定地球電臺架設許可證及其頻率指配:一、衛星固定地球電臺設置申請書(如附件六)。二、頻率干擾分析協調資料表(如附件七),及干擾分析評估資料。三、設備規格及原廠檢測之…
  30.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19條 申請人完成固定地球電臺之架設,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審驗合格後,由主管機關發給固定地球電臺執照,方得使用。但僅具接收功能者,得免經衛星機構認可。一、經衛星機構認可之證明文件。二、依建築法令規定已達須請領雜項使用執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