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0 / 165 頁-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4條 …餘由法務部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前項連任之董事人數,不得逾改聘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但因業務特殊需要者,不在此限。前項董事係由公務人員兼任,應隨本職異動者,…
-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由法務部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監察人掌理捐助財產、存款之稽核,財務狀況之監督及決算表冊之查核等事項。常務監察人應列席董事會。
-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更生保護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前項委員中學者專家比例不得低於委員總人數五分之一。主任委員綜理分會業務,對外代表分會。第一項委員任期未屆滿前,委員有辭職、…
-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更生保護會就有關機關、團體主管人員、學者專家、熱心社會公益之適當人士聘任之。任期三年,連聘得連任。榮譽主任委員任期未屆滿前,有辭職、死亡、不適任、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或機關、團體代表職務異動時,由更生保護會另行遴聘適當人員補…
- 行政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置副執行長一人至二人及其他專任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董事長核定適當人士聘任之。更生保護會分會置專任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董事長核定適當人士聘任之。專任人員之進用、服務、待遇、撫卹、福利及考績等人事事項之管理,由更生保護會訂定…
- 行政引渡法 第15條 …發交人犯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處辦理。如人犯所在不明時,應發交適當之地方法院檢察處辦理。
- 行政引渡法 第23條 …之事由,通知請求國政府,指定人員於六十日內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最適當之地點接受引渡。請求國未於前項期間內指定人員將人犯接收押離中華民國領域者,被請求引渡人應即釋放,請求國嗣後不得再就同一案件提出請求。
- 行政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24條 法務部認為請求方前條之請求適當且不違反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應通知該管檢察署,由檢察官檢附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之資料,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裁定許可執行。第三人對於受執行財產主張權利時,檢察官應通知法院。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6條 …人之請求時,認為符合第四條規定,經徵詢相關機關之意見,而認為適當者,應通知該管檢察署,由檢察官檢附移交國提供之裁判書、請求時已執行徒刑日數及執行前拘束受刑人人身自由日數之證明,並附上其他足資釋明符合第四條條件之文件,以書…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11條 …項裁定確定後,該管檢察署應陳報法務部。法務部認為接收受刑人為適當者,得核發接收命令,交由該管檢察署指派檢察官指揮執行。法務部核發前項接收命令前,應徵詢相關機關意見。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20條 …人之請求,認為符合第十八條規定,經邀集相關機關共同審議,認為適當者,得核發遣送受刑人命令,交由該管檢察署執行。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六條、第十一條第一項接收受刑人及第二十條遣送受刑人之認定是否適當時,應考量我國與移交國雙方法律規定、人道精神、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矯治成效及當事人之意願等因素。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前條接收受刑人之認定時,得以召開會議、函請提出書面資料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徵詢相關機關之意見。相關機關之意見涉及國防或其他國家安全等機密,認有保密之必要者,相關書件應予封存。
- 行政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職期調任辦法 第4條 …德、學識、才能及工作績效等項,綜合考評其成績,並視業務需要,適當調整其職務。
-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3條 …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6條 …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一、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二、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三、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四、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五、執行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者。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不能協助者,應附…
-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17-1條 …、清償狀況、移送機關之意見、利害關係人申請事由及其他情事,為適當之決定。行政執行處於執行程序終結時,應解除第一項之禁止命令,並通知應配合之第三人。義務人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一項之禁止命令者,行政執行處得限期命其清償適當之金額…
-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7條 …請上級機關團體覆決,受理機關團體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置;無上級機關團體者,提請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機關團體覆決。
- 行政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5條 …人員者,政風業務由上級機關政風機構委託各該機關就本機關內遴薦適當人員,循政風系統指派兼任或兼辦。
- 行政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專責政風人員者,由上級機關政風機構委託各該機關就本機關內遴薦適當人員,循政風系統指派辦理下列業務:一、受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涉及廉政倫理事件之通知、知會、登錄建檔及諮詢。二、機關公務機密維護及安全維護之配…
- 行政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上級機關政風機構委託或委由各該軍事機關、學校,就本機關內遴薦適當人員辦理前條各款業務。三、該軍事機關、學校,於上級機關政風機構辦理與其有關之防制貪瀆不法業務時,應協助執行。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接見規則 第3條 接見學生應在接見室為之。但因患病或其他特殊理由,得准於適當處所行之。
-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9條 …限期通知其補正。第六條至前條之文件,得以傳真、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傳送之。
-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14條 …官或法院認有妨害訴訟程序之進行者,看守所於接獲通知後,應即為適當之處理。
-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13條 …營作業、視同作業、舍房作業及監外作業項目者,監獄得安排其從事適當之委託加工作業。
-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16條 …質及其需求,將視同作業受遴選人所需之專長、能力或適宜條件,以適當方式公開,並得視需用單位之需求揭露報名資訊。
-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36條 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向監獄申請核准於適當期日返家探視:一、於監外作業屆滿三個月。二、申請前三個月作業成績均達法定最高分數額百分之八十以上。三、申請前三個月無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而受懲罰。前項返家…
-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3條 …活動、職業訓練及相關作業情形。五、更生計畫:(一)出監後有無適當工作或生活之計畫。(二)出監後有無謀生技能。(三)出監後有無固定住居所或安置處所。六、其他有關事項:(一)接見通信對象、頻率及家庭支持情形。(二)同案假釋情…
- 行政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5條 …然委員因職務異動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行使職務時,典獄長得另指派適當人選擔任之。外聘委員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期滿得續聘之。但有不適任或無法行使職務時,監獄得隨時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解聘,另行遴選適當人員依本法規定辦理補聘之,…
- 行政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第3條 …獄鄰近學校合適教師支援授課,並給予參與協助與合作之學校及教師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