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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18 頁-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監獄得依本法第三十四條及相關法令規定,承攬公、私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勞務或成品產製。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監獄辦理本法第三十四條之委託加工,應定期以公開方式徵求委託加工廠商,並注意廠商財務、履約能力及加工產品之市價情形,以取得委託加工之合理價格。承攬委託加工前,得先行試作,以測試作業適性及勞動能率。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監獄辦理自營、委託加工、承攬、指定監外作業或其他作業,得組成自營作業成品及勞務承攬評價會議,評估相關價格,報監獄長官核定後為之。前項情形,監獄得預先行派員進行訪價,以供前項評價會議評估價格之參考。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監獄得自行或邀請外界團體或個人,辦理有助於受刑人社會生活及人格發展之教化課程。監獄得使具有專門知識之受刑人,協助辦理參與、實施或指導相關教化事務。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監獄自行或結合外界舉辦各種活動,應注意受刑人及家屬隱私之維護。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監獄應尊重受刑人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強制受刑人參與宗教活動或為宗教相關行為。監獄應允許受刑人以符合其宗教信仰及合理方式進行禮拜,維護受刑人宗教信仰所需。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應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擬定計畫,推動辦理調解及修復事宜,以利監獄執行之。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監獄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提供之適當資訊設備,包括相關複印設備,由受刑人申請自費使用之。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監獄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於提供廣播、電視設施、資訊設備或視聽器材實施教化時,教材或內容應妥慎審查,並依保護智慧財產及相關法令辦理。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監獄應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就有關身心障礙受刑人的視、聽、語等特殊需求採取適當及必要措施。監獄就不通中華民國語言或有其他理由,致其難以了解監獄所為相關事務內容之意涵者,得提供適當之協助。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無力自備飲食之受刑人所攜帶入監或在監生產子女之飲食,亦同。監獄辦理前二項飲食得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發布之飲食指南建議;必要時,得諮詢營養師之意見。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監獄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物品及其他器具,不得違反相關衛生、環境保護或其他法令之規定。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用涼爽透氣或符合保暖所需之質料。因應氣溫或保健上有必要者,經監獄許可,受刑人得使用自備或送入之衣類、帽、襪、寢具及適當之保暖用品。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受刑人因經濟狀況欠佳,缺乏日常生活必需品者,得請求監獄提供之;其經濟狀況欠佳之認定基準及提供之品項、數量,由監督機關定之。受刑人因急需日常生活必需品者,得請求監獄提供之,監獄得於其原因消滅時,指定原物、作價或其他方式返還…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監獄應注意環境衛生。依本法第五十一條定期舉行之環境衛生檢查,其期間由各監獄依當地狀況定之,每年不得少於二次。前項環境衛生檢查,監獄得請當地衛生、環境保護機關(單位)或相關機關(單位)協助辦理;並就衛生、環境保護及其他有關…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監獄依本法第五十三條要求受刑人沐浴及理剃鬚髮,以維持公共衛生或個人健康為原則。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監獄為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推動受刑人自主健康管理,應實施衛生教育,並得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或醫療機構協助辦理。除管制藥品、醫囑或經監獄人員觀察結果,須注意特定受刑人保管藥物及服藥情形者外,監獄得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推行…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受刑人或其最近親屬及家屬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請求於監獄內實施健康檢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以書面敘明申請理由、欲自費延請之醫事人員,並檢附經醫師評估認有實施檢查必要之文件。二、經監獄審查核准後,受刑人得自行或由…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本法第六十四條所稱相關資料,應包括醫療需求與照護計畫及期程。監獄對於無法依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辦理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時,應即依本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通知直轄市、縣(市)社會福利主管機關辦理轉介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於相當時…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監獄依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為調查受刑人違規事項,對相關受刑人施以必要之區隔者,其區隔期間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區隔期間,相關受刑人之教化、給養、衛生醫療、接見通信及其他處遇,仍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監獄依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作成決定或執行者,應通知申訴審議小組。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監獄辦理維持或廢止受刑人假釋中,發現已有刑法第七十八條或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三所定應撤銷或得撤銷假釋之情形者,應僅辦理撤銷假釋,其餘不予以處理。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2條 監獄接獲依本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假釋出監受刑人因刑期變更之相關執行指揮書,辦理重新核算假釋,如新併入之刑期有本法第一百十五條第二項不得報請假釋之情形者,應層報法務部廢止原假釋。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3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三項後段假釋尚未期滿之情形,嗣後再假釋時,監獄應將原執行指揮書所載前案假釋已執行保護管束日數相關文件,通知嗣後執行保護管束機關辦理折抵假釋及保護管束期間。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條第四項所稱未出監前,指受刑人尚未離開監獄而言,包含在監內接續執行拘役或罰金易服勞役等刑罰,尚未出監者;所稱發生重大違背紀律情事,指受刑人發生依本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經依同條第一…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文件字號、許可假釋日期文號、假釋起訖期間及其他經指定之內容。監獄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三項辦理釋放時,應於釋放當日通知執行保護管束機關,監獄人員並應告知假釋出監受刑人於假釋期間應遵守事項,作成紀錄使其簽名。
-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監獄應商請地方政府機關提供骨灰存放設施處所,以供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死亡受刑人火化後存放骨灰之用。
-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監獄: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二、嚴重超額:指監獄實際收容人數逾核定容額百分之二十。三、機動調整移監:指監督機關為紓解監獄嚴重超額狀態,將嚴重超額監獄收容之受刑人移送至其他…
-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3條 各監獄收容受刑人類別、容額、指揮執行基準,由監督機關報請法務部核定。監督機關應審酌前項各監獄核定容額、收容類別、舍房配置情形、收容現況、收容人數增減趨勢及相關情事,核定相關監獄移出及移入人數,辦理機動調整移監作業。監督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