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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32 頁-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52條 …主要生產設施已搬遷,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之事實。五、公私場所改變生產製程、燃料或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致非屬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或使用非屬指定公告燃料。六、非屬公告應申請設置、…
-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第6條 …料。二、主要生產設備已搬遷,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無製造、加工事實者,其無製造、加工之文件。三、無空氣污染物排放者,其改變生產製造程序或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致無空氣污染物排放之文件。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1條 …產、服務設施已搬遷,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或服務之事實。三、事業改變生產製程,致無廢水產生。四、經核准之其他水措或排放許可證(文件),經地方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後,於三個月內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文件)。…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所稱製造,指調配、加工、合成、分裝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之行為。但自行使用時之調配、加工與分裝,不在此限。
-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2條 申請製造、加工專供輸出環境用藥,以持有與該專供輸出藥劑相同劑型之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之環境用藥製造業者為限。
-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3條 申請製造、加工專供輸出之環境用藥,不得含有本法公告禁用之成分。
-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4條 環境用藥製造業申請製造、加工專供輸出之環境用藥,應檢具下列文件或資料一、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影本。二、登載主要產品之工廠登記文件影本。三、國外買方訂購文件正本,內容包括外國廠商名稱及地址、藥劑外文品名、有效成分、數量、劑型…
- 行政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 第5條 經核准製造、加工專供輸出環境用藥者,應按月記錄製造、加工、輸出量;其記錄及紀錄保存準用本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輸出、輸入、販賣及使用數量,應於次月十日前完成紀錄。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必要時,指有因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國內發生重大疫情。二、環境用藥污染事件。三、環境用藥…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6條 …況,作成資料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一、工業區。二、加工出口區。三、科學工業園區。四、環保科技園區。五、農業科技園區。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區域。前項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資料之內容、申報時機、應檢具之文…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9條 …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條第一項及前項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之內容、申報時機、應檢具之文件、評估調查方法、檢測時機、評估調查人員資格、訓練、委託、審查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
- 行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 第2條 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環保科技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特定區域(以下簡稱各區域)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構)(以下簡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及本辦法規定,定期檢測…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2條 …範圍,賦予保稅便利。為確保保稅便利,前項保稅範圍內保稅貨品之加工、管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通關、產品內銷應辦補稅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財政部定之。有關園區貨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管理辦法,由主管機…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2條 園區事業違反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有關保稅貨品之加工、管理、通關、產品內銷應辦補稅程序或其他強制或禁止規定者,海關得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園區與課稅區或加工出口區間輸出入之貨品及園區事業間相互交易,以外幣收付者,應透過在指定銀行開立之外匯存款帳戶存撥之。
-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4-1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標的物,有加工、附合或混合之情形者,其擔保債權之效力,及於加工物、附合物或混合物。但以原有價值為限。
-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5條 …產擔保交易標的物時,善意留置權人就動產擔保交易標的物有修繕、加工致其價值增加所支出之費用,於所增加之價值範圍內,優先於依本法成立在先之動產擔保權利受償。
- 行政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六條所定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機關如下:一、加工出口區內之標的物,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登記機關。二、科學工業園區內之標的物,以科技部所屬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登記機關。三、農業科技園區內之標的物,以農業科技園區管…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8條 本處為辦理木材加工,得設木材加工廠,置廠長、技師、副技師、組員、技術員、技術助理員。
- 行政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設置準則 第9條 …使用及儲備之原料、物料、燃料、配件及尚未安裝或領用之機具暨須加工處理之呆廢料等取得、領用、報廢、盤點與檢查、帳務、報表等會計處理事項。七、財產會計事務處理:指行政法人財產之預算編列、增置、保管、使用與維護、減損與報廢、盤…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1條 …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及其他具有招徠效果之相關事項。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前三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廣告代理…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8條 …(退)運進口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四、自國外輸入政府核定之免稅加工出口區內之區內事業、科學工業園區保稅範圍內之園區事業、農業科技園區保稅範圍內之園區事業及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屬保稅貨物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9條 …供研發、測試或展示用不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四、進口加工、維修或組裝後專供輸出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五、除衛星行動地球電臺及衛星小型地球電臺外,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六、業餘無線電人員供自用進口…
-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2條 …值者不予折價,拆回之材料應歸設置者處理。二、人工費:按實際參加工作人數核實計算,工資以設置者之員工薪津標準計算。三、運屯費:以料具自設置者之工程單位或料庫運往作業現場之運費及該等料具屯住於屯住地與作業現場之費用為限。四、…
-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36條 …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 行政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第11條 …科學研究所、消防學校、各港務消防隊、各科學工業園區消防隊及各加工出口區消防隊;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2條 …堂(塔)、納骨牆或其他形式之存放設施。七、骨灰再處理設備:指加工處理火化後之骨灰,使成更細小之顆粒或縮小體積之設備。八、擴充:指增加殯葬設施土地面積。九、增建:指增加殯葬設施原建築物之面積或高度。十、改建:指拆除殯葬設施…
-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作為下列用途或加工再製品原料之再利用產品,準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一、鋪面工程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二、工程填地材料。三、道路工程粒料。四、瀝青混凝土。五、預拌混凝土。六、控制…
-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主要生產設施已搬遷,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之事實。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239條 鋼結構施工,由購料、加工、接合至安裝完成,均應詳細查驗證明其品質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