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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103 頁- 行政創新研究發展計畫智慧財產營運策略推動辦法 第12條 …料,應負保密義務,且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保存、處理、利用、管理與維護等事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16條 …業務性質,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
-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第17條 申請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第18條 申請人應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並為因應資訊安全保護措施失效影響資通系統機能運作,構成資通安全威脅之情況,訂定應變機制。前項應變機制,內容應包括應變執行人員、事件發生時之損害控制機制及…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3條 …無形之公有圖書、史料、典藏文物、影音資料或相關資產。管理機關利用前項資產或透過相關計畫所研發創作、生產製造之產品及其他相關權利,亦屬之。前二項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如係政府補助、委託或出資進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所產出,不適…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提供利用,指以出租、授權或其他可發揮文化創意資產對外利用效益之方式。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5條 管理機關對外提供利用文化創意資產,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提供利用之資產,以管理機關擁有合法權利者為限。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提供利用。但屬國家珍貴文化創意資產,依法令規定限制其利用者,從其規定。三、視文化創意資產之性質,…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6條 管理機關應建置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目錄,將可合法對外提供利用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相關資訊,公布於對外網站,並定期更新,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7條 …理機關應釐清其管理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相關權利歸屬,並建立提供利用之作業程序及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8條 申請利用文化創意資產,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向管理機關提出:一、非營利目的之利用:資產名稱、用途及利用期限;其為公開發行者,並應載明重製發行數量、發行地區及其他相關事項。二、營利目的之利用:資產名稱、用途、重製發行數量、…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9條 …理機關審查同意後,雙方應簽訂書面契約,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利用標的、利用期限、利用範圍、利用地域及再利用約定。二、利用報酬、付款條件及方式。三、雙方之權利義務。四、爭議處理。五、其他保護文化創意資產之事項。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10條 管理機關得保留公有文化創意資產提供利用收益之百分之五十,專戶保存管理,並專款專用於管理維護、技術研發及人才培育事項。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再利用產品:指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加工製造之產品或直接使用於再利用用途,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進行流向追蹤者。二、環境監測義務人:指依本辦法規劃、執行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3條 再利用產品作為填海、填築土地或工程填地材料用途,且同區域單次或累積填築總量達一萬二千公噸以上者,應實施環境監測,其環境監測義務人應於該填築工程動工前四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檢具含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後三階段之再利用產品使用…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4條 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環境監測類別應視污染潛勢,納入土壤、地下水、地面水、底泥及海洋,其監測項目應依下列原則辦理,除底泥品質至少每年檢測一次外,其餘類別至少每季檢測一次:一、土壤:至少包括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5條 …基本資料,應包括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二、再利用產品基本資料,應包括再利用產品供應者名稱、所使用事業廢棄物之種類及來源、再利用產品成分特性。三、使用地點環境背景資料,應包括使用地點及其地理位置圖、水文及地…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6條 本部審查環境監測計畫書時,應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保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與審查;必要時,得進行現場勘查。經本部核准之環境監測計畫書,其內容有變更之需要者,應檢具變更理由、變更內容對照…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7條 …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地下水檢測之採樣,應依地下水流向,至少於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上游設置一口監測井、下游設置三口監測井採取水質樣品。但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屬海埔地,且因沿岸屬地層下陷區或其地下水位低於海平面而有海水地下滲透之虞…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8條 …妥善保存五年,留供查核;另應於每年三月前,向本部提報上年度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報告。前項環境監測報告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環境監測義務人基本資料,應包括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二、環境監測類別、項目及方…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9條 …條規定將環境監測報告提報本部外,另應報請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環保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緊急應變措施應於十二個月內執行完畢;必要時,得展延一次,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環境監測之結果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10條 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施工後連續五年之監測結果,未高於施工前之環境背景值者,環境監測義務人得報請本部同意後,停止環境監測;其屬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動工之填築工程,連續五年之監測結果未高於毗鄰自然環境背景值者,亦同。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部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進行環境品質調查並採取有關樣品,土地關係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必要時,得會同本法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申請各種許可文件之收費基準如下:一、個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二、試驗計畫核准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三、通案再利用許可核發或展延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八千元。
-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4條 …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實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其保存、處理、利用、管理與維護等事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電信線:利用有線發送、傳輸或接收符號、信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性質訊息之架空線路或纜線。二、電壓:線路之線間實效電壓。於有效接地系統(多重有效接地)指導線與大地間實效電壓。但電壓在七百五十伏特…
- 行政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2條 …請表單所填寫之申請書及其所附之電子檔。四、電子傳達:指使用人利用網際網路之方式,將商標電子申請文件傳送至商標專責機關之資訊系統。五、資訊系統:指產生、送出、收受、儲存或其他處理電子形式訊息資料之系統。六、電子憑證:指依電…
- 行政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第4條 …請費每件新臺幣四千元:一、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二、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三、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
- 行政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2條 …請表單所填寫之申請書及其所附之電子檔。四、電子傳達:指使用人利用網際網路之方式,將專利電子申請文件傳送至專利專責機關之資訊系統。五、資訊系統:指產生、送出、收受、儲存或其他處理電子形式訊息資料之系統。六、電子憑證:指依電…
- 行政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 第2條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每件著作新臺幣五千元。
- 行政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 第5條 …悉該內容之相關資訊。四、表示使用者基於善意,認為其有合法權利利用該內容,而該內容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係出於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不實或錯誤之陳述。五、同意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將回復通知轉送予權利人或其代理人。六、註明如有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