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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83條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
  2.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84-2條 …,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7條 …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後,得採認為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但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其時數至多採認二小時。第一項及第…
  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9條 …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取得認證時數後,得採認為第一項之時數。
  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0條 …、大專校院設有安全衛生相關科系所或訓練種類相關科系所者。八、事業單位。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訓練單位對外招生辦理教育訓練(以下簡稱對外招訓),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一、依法…
  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23條 …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者辦理之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三、事業單位對其勞工或其承攬人勞工辦理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四、雇主團體、勞工團體對所屬會員於其會所或政府機關場所辦理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五、其他因特殊需要,經地方主…
  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42-4條 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商品交易或運送,且交付無僱傭關係之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時,對於新加入者,應使其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至少一小時,課程內容如下:一、危害辨識及預防。二、安全衛生防護裝備使用。三、緊急事故應變處理。事業…
  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條 …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
  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0條 …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提供前項化學品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前,應予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資料異動時,亦同。前二項化學品之範圍、標示、清單格式、安全資料表、揭示、通識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
  1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之工作場所,事業單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製作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及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製程修改時,亦同:一、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二、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
  1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5-1條 事業單位將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交付規劃、設計時,應依其工程特性,分析潛在施工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及規範,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並製作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事業單位將前項工程交付施工時,應使該施工者於事前依工程規劃設計…
  1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2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置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或委託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與工作相關疾病之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前項職業病及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事項,應配合第二十三條之安全衛生人員辦理之…
  1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2-1條 本法所稱職場霸凌,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之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1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3條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並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前項之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或有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工作場所者,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央主管機關對前項職…
  1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5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本法所定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再承攬者亦同。原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
  1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6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就交付承攬之事業實施風險評估,將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與應採取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等評估結果告知該承攬人,並於承攬期間使承攬人依評估結果確實執行。承攬人、再承攬人就其承攬部分交付再承攬…
  1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7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並與承攬人、再承攬人之工作者共同作業時,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及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人…
  1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7-1條 事業單位將符合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交付二個以上施工者施工時,應指定施工者之一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責任。前項經指定之施工者,應執行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事項。前二項施工者之指定、整體工程安全衛生…
  1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8條 二個以上之事業單位分別出資共同承攬工程時,應互推一人為代表人;該代表人視為該工程之事業雇主,負本法雇主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7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9條 …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二、疑似罹患職業病。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施調查。前項之…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監測機構、醫療機構、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其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應公布該罰鍰處分之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2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0條 …業安全衛生文化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獎勵或補助辦法,鼓勵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辦理之。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績效評核及獎勵辦法。
  2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1條 …第二條第一款所定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本法之規定。但第二十條之體格檢查及在職勞工健康檢查之規定,不在此限。
  2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1-1條 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商品交易或運送,且交付無僱傭關係之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時,適用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及其罰則規定。
  27. 行政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 第3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應配置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者,其勞工於保護期間,從事可能影響胚胎發育、妊娠或哺乳期間之母體及嬰兒健康之下列工作,應實施母性健康保護:一、工作暴露於具有依國家標準C…
  28. 行政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 第5條 …之母性健康保護,雇主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技術指引辦理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應配置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者,雇主另應依勞工作業環境特性、工作型態及身體狀況,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並…
  2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2條 …顧問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顧問機構),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提供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技術性或專業性服務之法人或團體。
  3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3條 …服務類別及其服務範圍如下:一、工業防火防爆技術顧問服務:提供事業單位進行廠場防火防爆系統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性能確認維護等服務。二、工業通風技術顧問服務:提供事業單位進行廠場通風系統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性能確認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