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第6條 法規: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處務目 第6條 劑量評估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民輻射劑量之評估規劃及執行。二、環境輻射劑量之評估。三、核子事故輻射偵測業務之規劃、協調及執行。四、輻射災害預防、整備及應變業務之支援。五、輻射偵測相關技術服務、資訊公開與資訊應用之規劃、推動及執行。六、其他有關輻射劑量評估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