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7條 法規: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第7條 環境治理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大氣環境污染預防及治理技術發展之研究。二、水域環境污染預防及治理技術發展之研究。三、土壤、底泥污染預防及治理技術發展之研究。四、環境流布調查及治理技術發展之研究。五、國內環境治理學術機構與相關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推動及執行。六、其他有關環境治理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