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第5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施政計畫與方案之彙辦、管制、考核及評估。二、環境政策發展研究之規劃、研究成果及技術之推廣。三、環境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之規劃、推動及執行。四、法制業務之規劃及研處。五、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