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收費辦法 第5條 法規:碳費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第5條 碳費之計算為收費排放量乘以徵收費率。前項收費排放量=(年排放量-K值)×排放量調整係數值。前項K值為二萬五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K值為零。收費排放量之計算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三位;碳費應繳納費額之計算取至整數,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