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20條 法規: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第二章 額度交易及拍賣 第20條 於交易平台參與拍賣競標之買方事業(以下簡稱競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時間前,撥入保證金至指定專戶後,始得於交易平台遞送投標單。前項投標單內容,應有競標者基本資料、申購之減量額度數量、標價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文件。競標者於同一拍賣標案內僅得投標一次,投標後投標單不得撤回或更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