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自主減量計畫,應核定下列事項:
一、自主減量計畫邊界。
二、目標年指定目標及年度指定目標。
三、自主減量計畫執行期間。
四、適用之優惠費率級別。
五、核定之減量措施及查核方式。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將前項核定事項公開於指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