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 第8條 法規: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8條 拍賣結果以主管機關通知為準,且得標者應於拍定後十四日內,繳納扣除保證金後之餘款。保證金高於其得標價金者免繳。未依規定繳納餘款者,當次得標無效,其保證金沒入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設置之基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