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申請補助者為於補助期間內符合下列資格之新車實際購買人:
一、補助期間內完成老舊車輛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手續,並於車籍報廢後十二個月內購買新車;或於補助期間內購買新車,並於購買新車後六個月內完成老舊車輛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手續。
二、同意將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歸屬中央主管機關,每輛老舊車輛以申請補助一次為限。
三、車輛完成汰舊換新後,應於二年內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媒合平臺完成減量效益補助申請。
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第4條
第4條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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