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第3條 法規: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3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如下:一、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二、獨資、合夥或法人。但公務機關、公營事業與公立學校,所購買之新車不予補助。前項第一款年齡認定,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