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得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要保書,向契作關係之保險人投保,簽訂保險契約並向保險人交付自行負擔之保險費。
但要保人為基層農會者,應向其他保險人投保。
前項保險人應為試辦地區經主管機關許可擔任保險人之基層農會。
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時,保險人應給與收據為憑。
未依約定交付保險費者,保險契約自起保之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