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目 第3條 前條應保存之資料,應自刊播廣告之日起以紙本或電子儲存方式保存六個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