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 第9條 法規:食農教育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9條 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配合國民飲食生活多樣化需求,推動友善農業及食品產業,致力於全體國民取得價格穩定、安全、營養且足夠之糧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