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 第16條 法規:食農教育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強化消費通路資訊,推廣在地農產品及標章,整合食農教育教材、教案、專業人員、師資及志工人才庫、宣導資料等相關資訊,供公開查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