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業之環境韌性,本部得推動下列鞏固農村之協助措施:
一、建置農業氣象站及網絡。
二、提升養殖供排水效能及推動科技化海上養殖。
三、辦理新(整)建韌性漁港工程。
四、改善木竹生產區林道路網,建置林火高風險地區陸空指揮通訊網絡等。
五、強化社區農路韌性基礎建設。
六、提升農業水資源永續韌性建設。
七、其他鞏固農村協助措施。
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第4條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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