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15條 農業技術轉譯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場域管理模式之研究。二、農業研發技術之驗證及轉譯。三、重要農作物良種之繁殖、保存及供應。四、其他有關農業技術轉譯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