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組,分三科辦事。二、農業金融管理組,分三科辦事。三、農業保險及資訊組,分三科辦事。四、秘書室。五、人事室。六、政風室。七、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