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辦事細則 第5條 法規: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5條 動物健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輸出入動物檢疫之執行與動物檢疫相關文件之簽署及查核。二、輸出入動物檢疫技術之研發與檢疫相關設施之查核及管理。三、輸出入動物檢疫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四、動物疫情資料之調查及應變處理。五、動物用藥品製造、販賣及使用之查核監督。六、其他有關動物健康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