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4條 法規: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場設下列科、室、分場:一、作物改良科。二、作物環境科。三、加工技術科。四、產業服務科。五、秘書室。六、人事室。七、主計室。八、北部分場。九、中部分場。十、南部分場。十一、東部分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