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6條 水產養殖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養殖生物分子育種技術之研發。二、養殖生物免疫及疾病檢測技術之研發。三、養殖生物基因資料庫之建立。四、水產養殖生物技術之開發。五、水產養殖研究業務之聯繫及整合。六、其他有關水產養殖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