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第2條 法規: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2條 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一、公務人員退撫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之審議及監理事項。二、公務人員退撫儲金投資運用實施計畫之審議事項。三、公務人員退撫儲金年度預算之覆核與決算之審議事項。四、公務人員退撫儲金整體績效之考核及監督事項。五、其他有關公務人員退撫儲金之業務監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