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四章 塗銷 第19條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認有第十六條各款情形之一,而其應塗銷之少年前案資料尚未塗銷者,得請少年法院塗銷之,少年法院應儘速調卷查明妥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