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民事事件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 第1條 法規:智慧財產民事事件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