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裁判不同意見書提出辦法 第3條 法規:最高行政法院裁判不同意見書提出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3條 不同之法律上意見指下列各款情形:一、贊成裁判之主文,而對其理由有補充或不同法律意見之協同意見。二、對於裁判之主文表示部分或全部不同法律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