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評估委員會得以適當方法蒐集學者、專家、相關機關(構)或團體關於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調查、研究成果。
成效評估委員會得設置獎助金或研究獎金,以獎勵前項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調查、研究。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28條
第八編 制度成效評估 › 第一章 資料之蒐集、調查與統計 › 第四節 其他調查研究事項
第3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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