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08條 法規: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國民法官法母法 第四編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審理 › 第六章 審判程序 › 第五節 證據調查 › 第四款 人證 第208條 詰問證人、鑑定人,宜注意把握待證事實及詰問目的提出個別之具體問題,並以簡明易懂之語彙陳述,使證人、鑑定人充分理解問題內容後回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