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77條 法規: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國民法官法母法 第四編 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審理 › 第五章 審前說明 第177條 審判長於審前說明宜致力於建構可無所顧忌充分表示意見或提問之討論氣氛。審前說明程序依審判長之指揮進行之。審前說明,審判長、陪席法官、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均應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