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第27條 法規: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27條 法院許可收容於矯正機關之被告檢閱卷證者,書記官應製發提還押票交與法警提解被告到院檢閱及解還,且法警應全程戒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