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審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商業事件審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商業事件審理法母法 第7條 本法施行前之假扣押、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其本案訴訟為商業事件,於本法施行後,當事人聲請撤銷者,依下列各款規定處理:一、本案尚未繫屬者,向原裁定法院為之。二、本案已繫屬者,向本案法院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